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证明事项清单
来源: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9-11-07 17: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序号 事项名称 项目名称 证明材料清单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移动式压力容器)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更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单位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移装变更)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营业执照
3.经办人身份证明
5 科研、教学单位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对照品)批准 1.购买方资质证明性文件
2.供应方《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性文件
3.购买方合法用途证明性文件
6 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企业批准 1.《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GSP证书》及相关证明性文件
2.营业执照
3.经办人身份证明
7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购买方《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性文件
8 执业药师注册 首次注册 1.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受理人员对执 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核对后,当场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4.身份证明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留档
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省执业药师协会登记确认)或证明资料
2.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
4.身份证明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留档
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省执业药师协会登记确认)或证明资料
2.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
4.身份证明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留档
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
2.身份证明
9 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   1.医疗机构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已到期或不符合条件的,应提供正、副本全本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全本复印件
3.各类人员简况及上岗资历证明。包括教育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10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涉及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身份证明和学历职称证明
3.涉及变更的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1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选址筹建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5、82条规定的情形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聘书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地理位置图、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凡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1.新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新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任命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学历证明
2.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和简历
3.企业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应提供业主的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4.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12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新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3.企业储粮仓房规模证明资料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延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注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13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学历证书
3.专业学习中的8个月临床实习证明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身份证复印件
14 市级医师执业注册(含中医) 医师执业注册 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医师执业变更 身份证复印件
15 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许可   1.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2.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3.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
4.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16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1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1.学历证明
2.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1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执业人员(执业医师、助产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9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
2.学历证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件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2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企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2.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公共场所卫生变更 1.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变更单位名称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公共场所卫生延续 1.企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2.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1 旅行社设立许可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变更 1.变更:国内、入境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注销 1.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销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告(时限45天且无资产纠纷、出资人无异议的)
4.工商局出具的《公司注销核准登记通知书》
5.税务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审批表》或证明材料
旅行社设立及业务经营许可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管理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
4.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营业设施设备证明
6.与导游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导游证

网络编辑:毛鑫刚
信息审核:薛冠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