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建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6 15: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孙建国同志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赵秋月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试用期一年);
  王明明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付忠民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焦新学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凤祥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建国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赵秋月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明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县级督学职务。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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