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6年9月22日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赵彦津为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吴玉亭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