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剑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16 09:4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赵剑辉同志任新区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旭同志任市农业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张北社同志任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建利同志任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屈宜生同志任市安监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明明同志任市政府督学(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侯晓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宏生同志新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铁仓同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孟庆余同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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