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智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08 17: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赵智贤同志任铜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杨焕民同志任铜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万民同志任铜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云钊同志任铜川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
  雷有全同志任铜川市物价局局长;
  李宝玲同志任铜川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兼任铜川市盐业总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宏生同志任铜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昊同志任铜川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小龙同志任铜川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杜强同志任铜川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中林同志任铜川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建宁同志任铜川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厚安同志任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世皓同志任铜川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柴宏彪同志任铜川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寇新发同志任铜川市煤炭安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有杉同志任玉华宫管理局副局长;
  张忠兴同志任玉华宫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左志强同志铜川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职务;
  赵智贤同志铜川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惠善利同志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刘云钊同志铜川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杨焕民同志铜川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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