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程晓儒等同志按期任职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15 10: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耀州区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铜组函〔2016〕23号文件精神,市委同意程晓儒等11名同志按期任职,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算起。
  程晓儒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田芳珍    市供销社主任;
  宋  敏    新区财政局局长(副县);
  刘  峰    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工矿企业卫生监测中心)院长(主任);
  申树军    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工矿企业卫生监测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阮长福    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
  郭宝田    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长孙潮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王开昌    市龙潭水库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
  屈金星    市中医药发展局(铜川孙思邈中医药研究院)副局长(副院长);
  温杨婷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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