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铜川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20: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公安局

类  别:A

签发人:高毅

尊敬的严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新设立人行道路标指示牌的建议》提案(第167号),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铜川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领导包抓,落实责任,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研讨,实地调查办理,经与铜川市城市执法管理局沟通联系后,现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标志是传递规范化信息并用以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车流行驶条件、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车辆和人身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市城市道路大部分建成较早,2009年前后,原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局经摸底排查后,设置了一批人行道的道路指示牌。北市区(含黄堡地区)共设置人行道路牌173块,其中安装标牌路、街巷102条,漆水河、王家河两侧河堤路17条。 新区共设置人行道路牌 54块,安装南北走向道路12条,东西走向道路13条,基本满足了当时城市交通需要。
  为适应城市交通发展形势,2015年住建部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对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提出系统的、明确的设置要求,在第17章交通标志施工和验收中规定:“交通标志标线应由建设部门组织设计、施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验收道路进行符合性检查”。因此,我市的新建道路在规划设计时已将道路的标志标线内容涵盖,建设单位在道路建设的同时,根据道路的交通情况规范设置道路指示牌,否则不予验收通过。同时,铜川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地名普查组【2018】1号)对我市地名标志设置提出实施意见,近期市规划局在《铜川市近期城市建设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工程中将“标识系统建设”列入,计划统一规划建设城市标识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市的道路的标志标牌系统建设。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致以崇高的敬礼。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服务举措,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我市经济提速转型发展。
                                                       铜川市公安局
                                                       2018年7月30日
                                          办理人:李亚莉          电话:2189549
                                          联系人:薛  梅          电话:13909195261
                                          联系人:周铜鹤          电话:1899159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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