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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18: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类  别:A

签发人:马新民


翟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脑血管疾病康复治疗纳入城乡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提案》(第2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9月,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卫计、民政、财政和残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铜人社发〔2016〕161号),将治疗性康复为目的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29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中,提案中提到的脑血管疾病康复治疗方面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等康复项目已经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我市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具有康复医学诊疗资质、配备取得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与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定点康复机构服务协议。目前,我市有3家可进行康复治疗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
  为使康复项目等纳入医保支付政策惠及全体参保群众,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康复方面医保政策,拓宽政策受益面,增强群众获得感。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康复医疗机构的主动对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三是提升医保经办精细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让群众在康复医疗机构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四是加强对康复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效能评估,不断促进康复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19-3185666)


网络编辑:郭永刚
信息审核:郭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