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复函
铜教函〔2018〕76号
来源:铜川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17:5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教育局

类 别: A

签发人:王晓宏

田芳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在城镇化和教育资源均等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既不是宾馆、饭店,也不是餐饮门店,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尚未明确由哪个部门具体监管,但因涉及到被托管学生及其家庭,因而成为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 2014年9月,市政府成立“铜川市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日常监管。成员单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014年9月18日,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铜川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托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实施日常监管。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一次托管变更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核发《餐饮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公安部门负责托管机构治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托管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物价部门对托管机构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管。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审批托管机构在居民楼内开办。教育部门负责对托管机构的营养配餐监督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对校外托管学生的管理,禁止在职教职员工开办或兼职托管机构,负责向社会和学生公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托管机构名单,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合法的托管机构。
  2014年9月-2015年11月,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托管机构监管联席会议,联合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我市校外托管机构存在问题,加强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确保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铜川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联席三次会议纪要及《铜川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全市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将摸底汇总后的名单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今年5月份最新统计结果显示,全市共有550家托管机构,其中宜君38家,印台111家,王益108家,耀州123家,新区170家,证照齐全的13家,无照经营的99家。近两年来,托管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联合检查,要求各区县强化部门协作,夯实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教育专干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校外托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我市校外托管机构尽管服务教育对象是中小学生,但其经营范围主要是为学生提供饮食、住宿等生活服务,并明确要求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它不属于办学主体,其从业人员也不是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门目前还没有对此类机构进行行政许可的职能和法律文件依据。
  今后,在新的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文件制度出台前,我局将继续按照《铜川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校外托管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每学期开学前,联合相关部门开展1次集中督查,学期当中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督促区县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营养配餐,规范托管机构从业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校外托管学生的管理,强化教师队伍监管,严禁在职教职工开办或兼职托管机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评优晋级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充分利用开学第一次班会和家长会等时机,宣传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定,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能力。从今年下半年起,于春秋季开学前,在市教育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托管机构名单,引导学生和家长尽可能选择安全正规的托管机构,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铜川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教育局 电话:3192330)




网络编辑:闫静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