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17: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类  别:A

签发人:赵雅玲

贺鹏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立科技产业园的建议》(第16号)收悉,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加快新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增强高新区对区域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作用,我市强化顶层设计,建立体制机制保障,力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高水平发展。市上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铜川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铜川市“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编制了《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铜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高新区打造成创新驱动引领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并部署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产业升级、提升创新能力等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了对高新区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机制,促进了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重大项目等实施,推进高新区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大胆探索。
  一、在我市新区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月2日,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新建铜川、韩城、山阳3个省级高新区,至此,我市历经2年成功创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引领发展开启了新征程。
  一是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每年从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适当奖补资金支持,享受税收相关优惠政策,在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享受国家税收减免。对建成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科技项目支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研发投入(R&D)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互设研发中心,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对新认定的产业联盟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 10万元补助,对高校、科研院所在市域企业设立的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高校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四是支持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学校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派遣科技特派员,对选派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探索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有效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企业进步。
  二、支持企业实施中省市项目
  一是围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和接续产业的培育壮大,积极申报、实施省市科技项目264个,涉及专项资金6580万元,省市科技项目的实施,带动民营企业投入科技项目建设资金3亿多元。
  二是建立省市科技研发中心、众创空间、产业联盟等26个,对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和科技型企业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强化科技支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围绕我市能源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养生、中医中药等产业链等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设立重大科技攻关课题88项,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项目89项,开发新产品近200个,产业技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三、促进各区县建立科技园区
  一是扎实推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耀州区步寿塬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及现代农业园区为依托,统筹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以升促建,制订了我市国家农业高新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是指导周陵级农业科技园区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并报送科技部,周陵农业科技园区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三是积极构建农业科技园区先进适用技术科技示范基地,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进先进科技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提升园区产业发展能力。着力搭建园区产学研用服务平台,提升园区自创能力。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电话:3183068)


网络编辑:王荣君
信息审核:任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