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16: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类  别:A

签发人:赵雅玲

袁锋印、魏旭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科技馆的建议的提案》(第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要求和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快规划馆、科技馆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科技馆建设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组织市级部门进行了论证,并向市规划局上报机关文件。市规划局会同市科技局通过积极考察调研,按照建设程序,于2017年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提交了《铜川市规划局关于报送铜川市规划馆科技馆项目建议书的报告》(铜规〔2017〕67号)。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华原西道北侧、皓月路西侧,东邻丹阳湖公园,用地西侧、北侧均为公共设施用地,交通和景观环境优越,适宜大型公共设施建设,建设规划用地面积2.67公顷(约40亩)。
  2017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新的文件《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布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6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要严控建设规模。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规模结合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确定,地级城市规划展览馆总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40平方米/万人,城市规划布展面积不得超过5000平方米。今年,再次接到议案后,我局多次又与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进行了对接,重新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讨论稿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修改建议,我局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新的方案,拟报市规划局,并协同相关部门在拟选址区域进行实地踏斟。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系市规划局等市级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场馆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并进行论证,抓紧项目申报审批,对接该项目,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工作。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电话:3183125)  



网络编辑:王荣君
信息审核:任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