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的复函
铜网信函〔2017〕43号
来源:市委网信办 发布时间:2017-05-09 15: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中共铜川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类  别: A

签发人:李中林


民建铜川市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2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我市“信息壁垒”和“信息烟囱”现象,2016年10月21日,根据杨市长指示,严维佳副市长和丁德明副市长带领网信办、发改委、工信局等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咸阳市智慧城市运营状况进行了考察。通过现场学习咸阳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对我市信息化现状的分析,感到我市在硬件设施、信息共享、数据融合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智慧城市建设迫在眉睫。
  2016年11月开始,市委网信办配合咸阳丝路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通过网络填报和问卷调查模式对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共112单位的智慧城市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编制了《铜川市新型智慧城市整体规划方案》。《方案》已经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3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初步审定通过,5月3日市委网信领导小组二次会议正式审定通过,现在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按照《方案》要求,我们将在四年之内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完成我市的数据统筹。一是硬件整合。我市将于明年采用国家A级标准和云计算技术建设智慧铜川大数据中心机房,全市大数据中心机房建成后,按照“先易后难、先新后旧”的原则,全面整合党政机关机房、服务器等资源,对已经建成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房,经验收后利用专线接入智慧铜川中心机房,作为市级平台的子机房或同城备份机房;对不达标的机房一律不再使用,统一搬迁至市大数据中心机房。二是制度整合。《方案》为了重点落实数据整合和资源整合。按照《陕西省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与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铜川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铜川市数据资源互联共享暂行管理办法》《铜川市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铜川市党政机关信息化资源整合和协同办公管理办法》等涉及信息化项目、资金、数据、安全、网络等方面的四个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对全市电子政务、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融合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信息共享率,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建设资金。三是资源整合。待大平台建设完成后,我办会遵循规范采集、无偿提供、平台归集、按需共享、有序利用、安全可控六项原则,负责政府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共享交换、存储备份、综合开发和安全监管。同时统筹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不动产、证照及其他共享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共享交换体系,制定数据共享交换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和考核,推进我市大数据综合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团结协作下,我市的智慧城市建设一定可以破除信息壁垒,完成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为提高我市群众生产生活品质、增强群众福祉、助推“四个铜川”全面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共铜川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联系人:李少华 电话13992955603)


网络编辑:吴律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