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
类 别: A |
签发人:万水库 |
童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机制建设的建议》(第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市臭氧污染逐年严重。在去年统计首要污染物的351天中,臭氧污染达160天,占45.6%,且多出现在夏季,其中峰值出现在6月份。今年进入夏季以来,臭氧污染持续呈上升和多发态势,截至4月30日,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达到15天,约占12.8%。为有效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近日中省专家对我市臭氧污染治理专题会商意见,我局将在全市集中开展臭氧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治理的范围和时间
将全市城镇规划范围作为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是城镇建成区。治理的重点是影响臭氧生成的前体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底结束,约140天,简称“超百日”行动。
二是突出治理重点
1、控制氮氧化物排放。一要落实火电、水泥、陶瓷等企业精准化治理方案,对涉气重点工业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档一考核”的要求进行精准化治理,把脱硝设施运行情况作为重点来抓,确保正常运行。按照“双随机”(随机抽人、随机抽企业)和“三不”(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要求,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对涉气重点企业实行环境监察人员驻厂监管,使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脱硝设施100%达标。二要加强柴油货运车辆尾气排放的管控,合理调整通行时间,最大限度缩短过境时间。三要完成城市行政区域内444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2、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开展石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7月1日前完成辖区储油罐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和95个加油站及所有储油库三次回收改造,严控无组织排放,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对汽车4S店等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建设和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对全市餐饮门店一律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制,实现达标排放。
严查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2017年6月1日前完成47家规模以上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和取缔划定区域外的烧烤摊点工作,有效降低有机物排放。
3、控制煤烟污染。巩固和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杜绝禁燃区内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全年完成煤炭削减43万吨任务。实施气化铜川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乡镇达到40%以上。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外的444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4、治理机动车污染。2017年6月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剩余的343辆黄标车,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扩大“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和禁行范围,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与标志发放工作,促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行低速载货汽汽车禁限行措施,设立标志,落实禁限行规定。
5、治理生物质燃烧污染。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依法治理烟花爆竹,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
一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治理臭氧污染的紧迫感、责任感,深刻认识臭氧形成的复杂性、治理的艰巨性和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性,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迅速开展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紧盯影响臭氧产生的前体污染物,把住源头关和治理中关键环节,坚持“夏病夏治”,务求实效。
二要精准治污。要紧紧围绕影响臭氧生成的前体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精准治污,务求实效。
三要严格执法。对涉气重点企业实行环境监察人员24小时驻厂监察;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在用好环保新法和四个配套办法,铁面执法。
四要强化考核。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通报、曝光力度,协同推进臭氧治理工作,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每季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排名靠后,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五要网格化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建设的通知,9月底前实现全市一张网,并切实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夯实基层基础责任;重点将“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监管之中,提高治理水平。
六要营造氛围。加强臭氧污染知识和臭氧专项治理“超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效的宣传,让公众更多了解臭氧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专项行动。
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市环保局 电话:315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