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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

铜卫函〔2017〕41号

来源:市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7-06-06 10: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类  别: A

签发人:段林荣

赵丽代表:
  您提出的《确保双向转诊制度落到实处的建议》(第2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少城市综合性大医院诊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而造成的卫生资源浪费,以及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量过少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我市已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试点,“分级诊疗”是其中一重要内容。为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和行动指南。在具体的转诊过程中,双方医院都应设立全科医学科和人员负责对转诊患者的引导及相关协调工作;二是双向转诊制度要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联动。2015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铜川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双向转诊做了具体规定。7月,根据《铜川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市合疗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住院患者新农合采取鼓励政策,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在统筹区域外自行选择住院或不规范转诊的采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的办法,降幅低于原报比例2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保对医疗转诊也做了具体政策规定。我们正在大力宣传这些政策,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
  我们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和人们对该项制度了解的不断深入,双向转诊制度将会逐渐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市卫计局    电话:0919-3185572)


网络编辑:刘娜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