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复函
铜工信函〔2017〕38号
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7-06-05 14: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类  别:B

签发人:刘云钊

王润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出台新措施,推动我市非公经济战略升级的提案》(第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坚持政策激励、放宽准入、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中、省扶持政策,不断出台促进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服务,全面激励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氛围,使全市民营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在近两年经济下行压力大、大企业发展受阻的形势下,连续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内容,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实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了全市非公经济呈现出总量逐年提高,结构不断优化,比重逐步提升,在增加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2016年底,全市已发展私营企业7044户,个体工商户3.01万户。其中当年新增私营企业1466户、个体工商户4683户。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完成160.75亿元,占GDP比重为51.6%,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六位,较上年前进一位。
您提的建议内容为“加大力度出台新措施,推动我市非公经济战略升级的建议”一是制定出台《铜川市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或相关《决定》。二是制定出台《铜川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实施意见》。三是强化服务全方位配合发展好非公经济。
  1、制定出台《铜川市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或相关《决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非公经济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措施,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去年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召开后和陕西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局按照会议精神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铜川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该实施意见初稿已基本成形,待市政府研究后,今年6月底就可出台。
  2、制定出台《铜川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实施意见》。
  根据全市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要求,2016年市工信牵头和市国资委承担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被列为2016年市考核我局目标任务。我局与市国资委密切配合,抽调专人,认真学习领会中、省政策,充分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铜川市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先后2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尽可能吸纳修改完善,形成了《铜川市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并报送市级分管领导审阅。11月10经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讨论,意见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业  改革的一项内容,鉴于目前我市国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条件暂不具备,可不必制定出台;可将关于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在《铜川市补短板25条措施》“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内容中体现出来。
  3、强化服务全方位配合发展好非公经济。去年陕西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后,我局草拟了铜川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该实施意见初稿已基本成形。在该意见中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就意见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的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承担任务,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部门分解任务进行考核,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在我市即将出台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六部分“优化服务环境,激发全民创业”中第19条、20条、21条、22条均已对我市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了要求,特别在“20条中就“加强非公、中小企业所需水、电、气的调配,努力保证供应。在非公有制企业的重点项目中推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限时办理制度,全力保障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正常运行”,提出了要求,我们将在现有《实施意见》(讨论稿)基础上积极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出台铜川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
  王润民委员,感谢您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2 日



(联系单位:市工信局    电话:3185820)  


网络编辑:邵旭朝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