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物价局 |
类 别: A |
签发人:崔天太 |
李维鹏委员:
您提出的《严格落实各住宅小区半小时免费停车及开放各小区封闭的车辆通行大门避免交通意外和其他事故的提案》(第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政策
2013年1月1日,《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各级物价部门按照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权限,制定不同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具体价格。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场(所)按照设施条件和服务条件划分为三类,按月、次计价,并按照车场类别分为三个等级。
2014年12月17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发改委决定对已具体竞争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放开。为了加强对放开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意见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内放开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方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合同应载明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同时对履行的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一)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二)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三)就方案与业主协商。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四)新标准确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五)下列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1、军队、武警部队车辆;2、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3、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包月卡管理的停车场所,可以依成本向车主收取出入卡工本费,但不得盈利。
2016年10月,铜川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铜价发〔2016〕91号)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统一制作铜川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
目前,我市各小区大多沿用2014年12月之前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三类露天停车场小型汽车2元/次,包月50元,二类露天停车场小型汽车3元/次,包月60元,按次计收每8小时为一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宣传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定期深入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宣传活动,尤其是对投诉纠纷突出的小区作为重点进行宣传,接受业主政策咨询、投诉,做好政策解释,化解价格矛盾。适时召开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收费政策告诫会、座谈会,增强物业服务行业收费行为的自我约束能力,防止政策理解出现偏差。
二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公示。要求物业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和小区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等各项收费在小区宣传栏、收费点公示,收费标准变动时要及时更换公示牌,向住户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三是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检查。每年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打击不执行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投诉快速查处机制,24小时开通“12358”物业服务收费举报热线,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各界咨询、投诉,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铜川市物价局
2017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物价局,电话:0919-318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