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铜文旅函〔2017〕28号
来源:市旅游发展委(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7-05-15 14: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文物旅游局

类 别: B

签发人:赵文山

陈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祋祤宫遗址保护开发工作的提案》(第74号)收悉。首先,对您关心我市文物旅游事业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现答复提案如下:
  祋祤宫遗址位于耀州区小坵镇西独冢村,从标本特征分析,遗址时间上限可至秦代,下限至西汉。从遗址采集的“祋祤”瓦当可知,此处在西汉时期为祋祤宫。祋祤宫遗址的保护对于研究耀州历史的建置,西汉时期建筑形式、特点,特别是砖、瓦、瓦当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工艺以及西汉王朝的宫殿结构特征、宫廷制度、政治生活等有着重要的价值。
  近年来,我们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为祋祤宫遗址保护做了一定工作,也为随后开发祋祤宫遗址旅游文化奠定了基础。
  一是努力提高祋祤宫遗址的文物保护等级。1992年4月20日,省人民政府以“独冢村遗址”公布其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我们考虑到祋祤宫的历史价值,经与省局协商,将祋祤宫遗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准申报,2013年3月5日,国务院以“祋祤宫遗址”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落实祋祤宫遗址“四有”工作,夯实保护基础。坚持聘任有责任心的文保员协助对祋祤宫遗址进行日常安全巡查;2012年设立耀州区文物管理所负责祋祤宫遗址的文物保护管理;重新树立了标志碑和四至界桩;2014年完成了对祋祤宫遗址记录档案的完善备案工作。
  三是科学编制规划,加强保护利用。2014年我局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祋祤宫遗址保护管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祋祤宫遗址的遗产构成、价值评估、保存现状、保护区划、管理规定、保护措施等;2016年6月7日,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公布实施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的通知》(陕文物发〔2016〕106号)公布《规划》予以实施,将《规划》作为对祋祤宫遗址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依据。同时,我局将《祋祤宫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列入《铜川市“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经过积极努力,今年4月20日,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研究员姜宝莲等一行赴我市开展了对祋祤宫遗址课题项目的前期调研。双方达成初步意见,将对遗址可能分布区域进行全面的调查、测绘和勘探,全面弄清祋祤宫遗址的整体分布,深入挖掘祋祤宫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与价值,为祋祤宫遗址下一步的《祋祤宫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合理利用打好基础。
  四是加强遗址保护宣传,营造公众保护氛围。每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等,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通过“文物旅游工作动态”工作简报、铜川文物旅游信息网、汉唐网、微信、微博平台、铜川政府网、铜川发布、铜川旅游等平台进行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使热爱、珍视、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是积极策划祋祤宫遗址文物旅游景区项目。为了给遗址的保护利用提供丰富的文化内涵资料,前一阶段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文物的保护和内涵调研挖掘上,下一步将根据祋祤宫遗址的调查、测绘、勘探等结果和祋祤宫遗址课题研究成果,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合理开展对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将遗址的保护利用纳入全域旅游大盘,适时推进文物旅游景区开发,将其打造成铜川又一张文化名片,使之成为我市文化旅游新亮点。


铜川市文物旅游局
2017年5月9日
(联系单位:文博事业科  电话:3185754)



网络编辑:李 斌
信息审核:薛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