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局 |
类 别: A |
签发人:杨铜林 |
尊敬的卢康飞代表:
您提出的《在北市区实施市政集中供暖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认真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项目是2015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该工程由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实施建设。2015年实施了厂内首站和厂外一期12公里主干管网工程。2016年全面实施二期28公里主干供热管网建设工程,于 11月15日正式向39个单位和小区供热,供热面积约395万平方米。
二、为了切实解决供热改造中发生的相关问题,借鉴省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第37次会议纪要。主要精神是:
1、按照《铜川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小区内热交换站和管网的改造等费用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投资建设。在具体操作层面,按照市场协商、公平合理原则,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2、现有燃气自备锅炉供热小区应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供热改造相关管网、热交换站的改造提升,费用分摊、技术对接等相关工作,以不增加群众负担为总原则,做好群众稳定工作。
3、主管网到居民小区最近红线支管网建设由华能铜川照金电厂作为供热企业投资建设,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一部分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4、居民小区内热交换站与管网建设原则上采用委托建设方式,自行建设的应当符合国家热力管网建设规范,具体由华能铜川照金电厂供热办指导。委托建设应公开透明、造价合理,自行建设应符合标准、技术设备达标。
5、对华能铜川照金电厂直供的非居民用户以及没有建设供热设施、尚未提供小区自备锅炉供热的居民小区的管网建设费用,参照兄弟市供热企业收取的额度,本着不过多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按非居民小区每平方米80元、居民小区每平方米60元收取,可按20%的幅度优惠,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三、北市区实施市政集中供热华能铜川照金电厂正在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如果全面接入华能供热管网,同样存在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建设费用等问题。同时由于北市区现居住小区供热设施大多为原有小区自备锅炉供热,原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供暖设施上都有一定投入,接入市政供热管网存在原有设施投入处置及后期运营成本是否合理等问题,还需要供用热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据职责范围,重视人民呼声和代表建议,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北市区实施市政集中供热工作,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进华能市政集中供热各项工作,以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原则,加大协调力度,让广大老百姓早日受益。
铜川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
(联系人:蒋晓娟 电话:280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