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铜水函〔2017〕52号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3-27 16: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水务局

类  别:B

签发人:成小民

 

安芳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西沟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已将西沟水库建设列入《铜川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铜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移民安置规划、节能评估等专项行政审批手续,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出,目前已完成现场踏勘、坝址选择及库区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报告、可研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已得到批复。建议业主单位抓紧完成其他专项报告,并按审批权限尽快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审批。待专项审批完成后,我局积极协同市发改委对可研报告予以审批立项,促进水库早日开工建设。

铜川市水务局
 2017年3月23日
 

(联系单位:市水务局 电话:3185805)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