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8-27 14: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全面提高城乡新增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的作用,面向全市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全口径、广覆盖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城乡新增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负责、学校执行、社会监督”的思路,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认学校(机构)的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坚持灵活招生,长短结合,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的原则;坚持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注重实效原则。
    二、目标任务 
      今后四年,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每年至少培养培训600O人,其中,高等职业教育门川职业技术学院)每年招生1000人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4000人以上;每年招收培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00O人以上,四年累计培养培训2.4万人左右。职业教育办学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显著增强。
    (一)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推进高职管理体系和办学体系改革,加强基础办学能力建设,2007年全日制专业招生要在20O6年827人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人以上,四年累计招生4000人以上,实现职业技术学院的规模办学。
    (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4000人以上,四年累计招生16000人,到2010年,全市中职与普高同期在校学员比例达到4:6,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技能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级工水平,“双证率”(获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达到70%左右。
    (三)扩大短期技能培训规模。  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面向所有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短期技能培训,年培训100O人以上,四年累计培训400O人左右。所有结业学员都能掌握一项或两项技能,获得单项技能证书的学员比例达到80%左右。
    (四)职业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今后四年,市上支持承担“人人技能工程”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上 促使骨干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建成规模较大、装备水平较为先进的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大幅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到 2010年,全市建成1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2个省级骨于示范专业,2个装备水平较高的职教专业性实验实训基地。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全市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二)实施教育培训的机构。职业教育由铜川职业技术学院,5所职业中学H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耀州区高级职业中学、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王益区高级职业中学、宜君县职教中心),l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铜川市计算机专业学校),3所技工学校  (市技校、陕煤建司技校、耀水技校),3所成人中专学校(铜川矿务局职工中专、市警校、耀州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短期技能培训的机构由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研究确定。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行业、企业研究确定。
      (三)教育培训专业(工种)和内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工种)按照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公布的专业(工种)设置,以煤矿安全、水泥工艺、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焊接、电子电器应用维修、电子电工、护理、种植和养殖等技能型紧缺专业为重点。各专业学制、课程设置参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短期技能培训的项目由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实际研究确定。短期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培训时间为3—6个月。
    (四)教育培训模式。“人人技能工程”的培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就业、跟踪服务” 的模式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专业(工种)。在生源组织、入学方式、专业(工种)设置、教育培训的形式、学习时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等方面可以灵活多样,满足学校的不同需求。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和跟踪服务。参加培训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人人技能工程” 实施过程中的职责。 训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等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人人技能工程”教育培训机构的确定、工作任务的落实、督导检查、项目争取工作并指导和管理本单位、本系统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培训学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发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职教专款和经费的安排和落实。各区县也要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人人技能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人人技能工程”的经费投入,加快职业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等部门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骨干职业培训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培训和学员学费补贴、贫困学员生活补助、学员教材费补贴等。对学校和实训基地的支持、补助资金与培训业绩相挂钩。市上每年设立50-10O万元职业教育专款,重点支持“人人技能工程”。各区县也要相应设立职业教育专款,支持“人人技能工程”的实施。
    (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员)资助制度。 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通过设立助学金、奖学金。试行半工半读,实行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吸引社会捐助等方式多途径资助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在安排使用有关教育培训、扶贫开发、农民培训等方面资金时,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贫困家庭学生(学员)资助。通过努力,构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贫困学生(学员)资助制度,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员)顺利完成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四)全面推行职业教育培训毕(结)业生“双证制”。对 “人人技能工程”的毕(结)业生;由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按管理归口核发学历(培训)证书;制定有利于促进“人人技能工程”实施的考核办法,方便职业学校毕(结)业生参加考核。对  “人人技能工程”毕(结)业学员实行免费考核。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五)加大对“人人技能工程”的宣传和动员。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人技能工程”的宣传力度,为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市各级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负责动员和引导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或短期技能培训。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实行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区县教育局全面负责,职校初中具体落实的中职招生工作体制。各初中学校要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最后一个学期,加开不少于 10个学时的职业教育引导课程,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初中学校负责为职业学校输送初三毕业生总数30%以上的生源,区县教育局要将此纳入对初中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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