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煤炭工业局2015年工作要点
来源:市煤炭局
发布时间:2015-07-1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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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抓好2015年煤炭工作,推动全市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总体思路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坚守“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适应煤炭产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新常态,确保行业安全、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年下矿检查次数不少于100矿次 。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控指标以内。
2、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煤矿建设步伐。年内4处煤矿联合试运转,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亿。
3、全年培训从业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
4、强力推进煤矿 “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在联合试运转时,“六大系统”建设完成。
5、全市地方煤矿生产矿井4处达到质量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矿井(技改和资源整合)在联合试运转或竣工验收以前,达到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
三、主要工作
(一)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夯实安全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1、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安全同责责任。要深入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 “七条规定”。要进一步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企业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配备采掘、通风安全、防治水和机电专业专职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配齐采、掘、机、运、通、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建设项目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齐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形成建设单位统一指挥、参建单位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建设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带班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派驻监理人员全过程履行监理职责。二是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切实履行分级属地监管职责。认真开展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管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煤矿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三是落实托管责任。认真落实大矿周边小煤矿托管工作,夯实行业监管和国有企业托管责任。
2、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企业精细化管理。加大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建设煤矿联合试运转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达标。认真落实不达标停产停工制度,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认真学习红柳林煤矿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经验,强化各环节、各岗位过程控制,推进全员、全方位精细化管理。
3、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通信联络系统。在建矿井联合试运转前建成紧急避险系统。 二是煤矿必须按规定建立兼职救护队。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煤矿重大涉险和死亡事故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等制度,为煤矿应急救援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4、强化教育,提高素质。一是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分级谈心对话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企业全员培训必须坚持分层次、分工种、分级别开展,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办好《铜川煤炭》季刊,充分发挥技术服务队作用,鼓励和支持专业化安全管理团队承包、托管小煤矿,努力提高小煤矿的技术管理水平。
5、强化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一是加强通风和瓦斯防治工作。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强化局部通风管理,做到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加强瓦斯现场管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理念。二是加强防灭火工作。采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及时永久封闭。开采自燃和易自燃煤层矿井要编制防灭火设计,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三是加强粉尘防治工作。完善矿井洒水、喷雾防尘系统,定期清扫冲洗粉尘,消除煤尘堆积,认真防范煤尘事故。四是加强顶板管理工作。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五是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水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强化建设、生产期间矿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工作,进一步查明矿井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和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完善防范事故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专职队伍、采用专用设备的“三专”要求。六是加强机电运输工作。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用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等。强化井下机电设备管理,严禁电器设备失爆,严禁非阻燃电缆、胶带入井。加强采掘设备、支护装备、提升运输环节特别是人员提升等管理,按规定完善各类闭锁、保护装置,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保障程度。
(二)以安全监管为抓手,强化隐患整治。坚持集中治理、检查创新、整改落实“三招并举”,推进安全监管提质。
1、抓集中治理。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做到内容不打折扣、要求不能降低、执行不走过场、执法不得手软。
2、抓检查创新。坚持“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执法原则。坚持“定方案、抓细节、查路径、严处理”的执法方法。坚持针对性与随机性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家检查与专门监督相结合,独立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科学制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采取联合式(相关部门或科室联合开展检查),交流式(煤矿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检查),解剖式(聘请权威专家会诊解剖检查),谈话式(多层次开展谈心对话检查)等方式,认真落实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及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检查。加强瓦斯灾害严重、一氧化碳、涌水量等灾害异常、资源接近枯竭、超工期建设、大矿周边等重点矿井以及夜班、节假日、停产停工、复产复工等重点时段检查。
3、抓整改落实。加大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查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做到整改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落实”。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矿井、区队、班组和个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采用“挂牌督办、台帐管理、跟踪落实、整改销号”的方式强化重大隐患治理。
(三)以转型为依托,加快产业优化升级。认真研究煤炭行业处在市场需求放缓期、超前产能释放期、生态制约加剧期、现代煤化工发展期的时期特征,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1、科学编制全市煤炭产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
2、积极推进煤炭转化利用。在稳煤基础上,紧紧围绕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加快煤炭就地转化,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年力争有所突破。
3、加快推进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加大淘汰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力度。在建矿井不能按工期建成的,查明原因、依法处理,超工期一年以上的予以关闭。
4、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一是探索新体制下煤炭经营监管工作的新模式、新措施,推进传统产运需衔接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二是把控总量、调结构、强管理、促改革作为缓解当前煤炭行业困难的重要举措,促进煤炭工业提质增效升级。
(四)以法治为保障,深化行业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推进煤炭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
1、抓执法细化。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落实业务保安,严格设计审查,严格图纸交换,严格施工管理,掌握执法主动权。凡存在安全责任和管理不落实、超能力生产、不按设计施工、超工期建设、边建设边生产、以维修整改为名组织生产、违规承包转包工程、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的矿井,要停止建设,问题查处不到位、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恢复建设。
2、抓执法公开。加强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3、抓执法监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以从严为要求,深化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廉政工作水平,提高干部管理水平,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保驾护航行业发展。
1、抓从严治党。坚持抓党建是核心工作,是共同责任,强化干部考核的“党建导向”, 强化党建考核的刚性特征,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使党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2、抓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发现和防控各类风险。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抓三严三实。以“三严三实”为标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落实整改任务、深化专项整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