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以现代建材业为主导的新兴工业城市和实施“5523”工程、实现铜川率先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和谐铜川’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财政收入,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支任务全面完成
截止12月31日电月报统计,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601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35%,比上年增长32.46%,增收39242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50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24%,比上年增长25%,增收15014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4239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5.31%,比上年增长20.48%,增收7208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38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12%,较上年增支96872万元,增长58.02%。其中: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08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76%,较上年增支29186万元,增长47.36%。在收入规模小、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我们加大跑部进厅力度,积极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共落实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9749万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63842万元的53%,较上年净增44641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58563万元,比上年增加198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2521万元,比上年增加20889万元;缓解县乡困难转移支付7949万元,比上年增加3884万元;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967万元;调资转移支付25749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
围绕组织财政收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对财政主要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责任具体到人;二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包抓区县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密切联系国税、地税部门和各区县财政部门,衔接落实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夯实责任。三是继续实行财税库联席会和预算执行分析会制度,并邀请市发改委、统计局、经贸委等经济管理部门参加,认真分析预算执行中各项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证了收入顺利入库。四是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态势,深入铜川铝业、华能电厂、声威水泥等重点企业,详细分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增长潜力,为财政收入按级次按进度均衡足额入库打下了基础。五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的征管,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对非税收入的影响,充分发挥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支撑作用。
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民生十大工程和重点支出的需要 一是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民生十大工程各项工作。召开了全市民生十大工程资金保障会议,建立了省、市、区(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信息网,参与完成了民生工程2008-2012年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我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财政支出优先向关系民生的教育、卫生、社保、就业,以及救灾救济等方面最大程度倾斜,切实保障十大民生工程的资金需要。经过衔接核对,我市“民生十大工程”共需投入资金61399万元,其中:中央配套19936万元,省级配套23419万元,省级基建投资366万元,市级需配套12546万元、区县需配套5136万元。全年实际拨付市县两级配套资金14124.81万元。二是及时安排拨付中省自然灾害生活应急补助资金,做好抗震救灾工作。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局及时印发了《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我局防震减灾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积极做好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人民银行协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共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卫生防疫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637万元,确保了全市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做好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多方筹集破产企业提前退休人员财政应负担的资金,做好7户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争取省厅国企改革资金7451万元,拨付企业拖欠工资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属下划三户破产企业拖欠养老金补助3075万元,骊山水泥厂内退人员补助资金800万元,市水泥厂和市东风建材厂全年职工生活费和“三金”972万元,拨付100余万元用于五户政策性破产企业破产启动、粮食企业留守人员工资补助及13户企业留守人员生活费,拨付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350万元。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争取移交学校费用7073万元,确保了移交教师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了社会稳定。四是积极应对“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落实拨付奶粉事件专项资金278万元,保证了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筛查儿童11449例,确诊患儿134例,住院患儿5例。五是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2008年,将市特困企业退休人员8063人纳入医疗保险,为企业及差额、自收自支单位31177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48亿元。拨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特困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280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六是及时足额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全年发放津补贴4528万元,办理津补贴提高标准2600余人,补发了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补贴提高5个百分点的补助资金。七是做好石油补贴的发放工作。为确保石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全年共拨付补贴资金1251.65万元,其中:用于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48.64万元,用于城市公交企业600.41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经营者136.98万元,用于出租车车主465.62万元。八是积极落实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依照项目拨款程序,拨付项目资金35840万元,确保了沉陷区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面对全球经济受到冲击,我们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并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了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需要。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汇报联系,积极履行职责,配合其它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全力以赴支持项目收集、论证、包装工作,为项目争取工作服好务。争取并拨付扩大内需项目资金8989.04万元。二是全力支持创卫工作。按照市创卫办审核项目进展情况,积极筹集创卫项目资金,全年共拨付创卫项目资金2353万元,保障了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共落实基本建设资金24122.37万元,拨付基本建设资金26303.63万元。拨付项目前期费和陶瓷业发展资金465万元,市级重点项目资金7290万元,同时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按进度拨付资金、控制建设成本,确保了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大节能减排和节能改造投入力度。落实中省资金932.3万元用于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推广高效照明产品6750只。五是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和财信典当融资职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全年共办理投资担保业务 39户,金额375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1.36%;办理典当业务105户,金额31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8%,有力的扶持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发展。六是积极支持新区及区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对新区建设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统计,多渠道筹措新区建设资金9332.7万元,清理了大量工程尾款,拨付区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0万元。七是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外经贸发展促进、陕西省品牌发展资金205万元。
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据12月底电月报统计,2008年全市财政支农支出20496万元,较2007年增长71.9%。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化解债务。修改、制订了 “乡财乡用县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在全市全面启动“乡财乡用县监管”网络信息化工作,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顺利承办了全省“乡财乡用县监管”网络信息化工作现场会。同时,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市5个区县的“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普九”债务管理全部实行软件管理,各区县2008年共化解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底期间债务6103.05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3173.88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1460.42万元,基层政法建设1468.75万元),争取化解债务奖励资金4386万元,促进了各区县债务化解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是全面落实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全年共下达退耕还林、小麦良种、能繁母猪等各项补贴补助资金7278.761万元;发放粮食补贴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347.8万元,受益农民45万人,全部通过“一折通”形式足额发到了农民手中。三是认真抓好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了印台区试点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整合财政支农资金2065.8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348万元,省级切块配套资金3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0万元,自筹资金257.8万元。四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确保支农重点项目建设。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403万元,畜牧专项资金286万元,支持全市新农村示范村前期规划和全市新增3000头奶牛重点任务的完成。五是筹措资金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安排“村村通”设备安装、维护及农户有线电视补贴115万元,保证了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各项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五、加大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计生及维护稳定工作的投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8年在全市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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