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01 10: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09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5%左右。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一、加强价格调控,防止价格出现大起大落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形势分析判断。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和化肥、成品油、钢材等重要商品价格的日常监测工作,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价格形势的分析,科学判断价格总水平走势,及时提出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政策建议,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
  (二)健全价格调控手段。继续抓好“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的市场供应,建立健全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政府储备、淡季储备和商业库存制度,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全面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手段。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平抑价格、补贴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快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科学发展
  (三)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认真落实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天然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四)深入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加强输配电价格监管。利用当前用电需求下降、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落实竞价上网试点政策。鼓励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
  (五)推进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水价改革“三步走”规划方案,完成区县自来水价格改革,使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达到省上要求,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改革水价计价方式,逐步推进抄表到户工作。
  (六)推进环境保护收费改革。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落实中省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等环保收费的相关规定。
  三、完善涉农价费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七)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调查,认真研究涉农价费工作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服务。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认真落实中、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调控预案,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对价格的影响。适时放开化肥价格,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建立健全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八)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
  (九)推进农村土地价格改革。落实中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费政策,按照同地同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征收征用农村土地的价格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四、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十)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把价格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围绕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增收减负,突出价格服务重点,着力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加强价格服务考核,构建价格服务长效机制,推动价格服务工作持久开展。
  (十一)全面清理涉企收费。继续开展收费清理工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减少管理类收费。清理规范检验、检疫、检定收费。逐步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工作,降低流通成本。
  (十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对高耗能产业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水价、气价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对国家鼓励类服务业逐步实行与工业同网同价的电价、水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落实促进环保价格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利用余热、余压进行生产和直接利用瓦斯、煤矸石发电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十四)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落实电信网内网间无差别定价政策,促进电信市场竞争,减轻消费者负担。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在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同时,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
  五、着力做好民生价格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十五)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价格管理工作。
  (十六)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各项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加强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药价格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和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认真贯彻执行中省有关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严格落实《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合作医疗价格管理,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十七)加强住房价费监管。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价格管理,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备案制度。
  (十八)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完善各项价格补贴政策,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低收入群体。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试点工作,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时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确保资源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六、大力整顿价格秩序,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十九)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农资价格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重点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医药、教育等民生价费检查。
  (二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积极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地震灾后重建期间建材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建设。
  (二十一)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加大对价格举报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充实举报工作力量。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举报案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健全价格举报网络,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全市联动、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搭建群众认可、社会关注的价格举报平台。
  七、夯实价格工作基础,提升价格工作水平
  (二十二)推进价格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全市物价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治价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加大价格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二十三)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工作规程,拓展成本监审工作领域,探索成本监审和价格管理的联动机制。严格按照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核定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二十四)做好价格鉴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积极促进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全面开展,巩固车损价格鉴证工作,启动路损价格鉴证工作。抓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和评估机构资质的“双认定”工作。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活动。
  (二十五)抓好价格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利用价格政策改善民生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发布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十六)加强物价部门自身建设。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加强价格法制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综合素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配置和强化物价机构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