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21 17: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强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并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规定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投入台帐,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各项安全措施费用;加强对员工特别是新录用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反“三违”(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二)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和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把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其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条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按照《陕西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一家为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积极推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持续改进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完成化学品登记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依法履行登记责任,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的登记申报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局提出的登记工作目标。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登记工作任务的企业,将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三)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落实“科技兴安”战略。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引导中小化工企业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可靠的工艺技术,实现工艺自动化。对产生剧毒气体的生产装置和易燃易爆场所,要强制采用可靠的监测报警系统。扩大HAN阻隔防爆技术的覆盖面,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和评审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依法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一)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一是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颁证和换证工作。通过换证工作,促使从业单位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再办理换证手续,提请政府依法关闭。二是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的发放工作。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档案,组织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三是要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清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号),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做到严格设立安全许可条件,严格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严格按要求进行试生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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