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01 16: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铜川实际制定了《铜川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回顾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房地产业和房改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取得显著成绩。
  ——住房建设成绩喜人。“十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为住宅建设的主力军,住宅建设开工面积140万平方米,竣工10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从2000年的8.2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11.55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000年的14.9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21平方米。在加快新区建设的同时,实施了老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滑坡区、沉陷区及支毛沟整体搬迁工程,启动了廉租廉价房建设,使12000户居民喜迁新居。先后建成方泉、鑫厦、飞龙等一大批设计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质优价廉的住宅小区,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十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 9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的20%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3.3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5%以上。房地产开发队伍不断壮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展到34家。
  ——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继续实行集资建房,使之成为解决我市职工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共批准集资建房面积90万平方米,总投资7.2亿,个人出资额达到50%以上;住房二级市场活跃,共批准二级市场交易750户;基本完成了成本价售房工作,租金水平全面提高。初步形成了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廉价房并存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达标。“十五”期间,共发放各类房屋所有权证16812起,其中初始登记6398起,73.41万平方米;转移登记5556起,86万平方米,成交额32053.03万元;变更登记386起,33.78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3351起,57.56万平方米,抵押额148320万元。共测绘房屋总面积81万平方米。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在全省率先获得全国先进单位荣誉。房产交易市场被评为全省文明市场。
  ——房屋安全与房屋拆迁工作扎实有效。“十五”期间,面对形势严峻的房屋安全现状,为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颁布了《铜川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房屋安全管理台帐,成立了房屋安全领导小组和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对房屋安全实施大检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居民住房安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以贯彻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线,以落实《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危险地段整体搬迁、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房屋拆迁中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共核发拆迁许可证92件,拆迁危旧房17.46万平方米,安置动迁户2300户居民。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十五”期间,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队伍从无到有,专业化物业管理企业已发展到8家,从业人员300余人,持证上岗率达47%,管理服务区总建筑面积76.8万平方米,服务住户9000余户,对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实行了规范化物业管理。全市建成市级优秀住宅小区8个,省级示范住宅小区4个,小区物业管理优秀率达到40%。
  二、“十五”期间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虽然取得了住宅建设、房地产业和房改事业的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还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全国和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4平方米和23.4平方米,而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21平方米,大体低于全国、全省3-4个百分点,住房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
  ——住宅建设产业化程度低,住宅产品单一,科技含量有待提高。全市现居住在滑坡区、沉陷区及支毛沟等危险地段的居民还有3.5万户,12万人,整体搬迁量大。
  ——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城镇居民收入较低,住房购买力不足,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广大中低收入特别是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全解决任务仍十分艰巨。
  ——市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已售公有住房和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水平与居民的服务要求还有差距,房地产市场管理发展不均衡,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十一五”全市住宅建设、房地产业和房改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以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城市建设方针为指导,以加快廉租、廉价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主题,以房改为动力,以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为主线,以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抓好房地产业、住宅建设、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等项工作,为实现住房小康目标打好基础,继续发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
  主要目标:
  (一)住宅建设:“十一五”期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到26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建筑面积120—150万平方米,力争使12000—15000户居民迁入新居,住房成套率达到85%以上。其中:建设廉租廉价房30万平方米,建成全市最大的廉租廉价房小区。实施滑坡区、沉陷区及支毛沟危险地段居民整体搬迁工作和北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60万平方米。适当建设中、高档住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建设商品住宅40-50万平方米以上。“十一五”期间建成3—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10—15个。
  (二)房地产业:培育壮大房地产市场,“十一五”期间,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23亿元,完成房地产交易额10亿元,保持房地产价格稳中有升,房屋销售率95%以上,保持基本无空置房;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整合房地产开发队伍,申报1—2个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纪咨询机构。房屋权属管理保持全国先进单位荣誉,房屋租赁管理逐步规范,力争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建设市场化、住房购置商品化、物业管理社会化。
  (四)物业管理:培育壮大物业管理企业,运营管理达到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上岗培训率达到70%以上。全市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全部实现规范化物业管理,已售公有住房80%以上推行社会化物业管理。“十一五”末,省、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达到50%以上。规范社区物业管理,强化住宅小区服务,创建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逐步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体制。
  四、“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大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廉租廉价房建设为主的住宅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保障体系。北市区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滑塌区沉陷区居民整体搬迁为重点,新区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价房,确保廉租房供应为主,适当发展中、高档住房,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基本解决北市区棚户区危旧房住户和滑坡区、沉陷区及支毛沟危险地段的搬迁户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五年建设住宅建筑面积120-15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设住宅25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十一五”末住房成套率达到85%以上。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全面提高住房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廉租廉价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全面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实现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制定颁布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发展以集资建房为主要内容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住房供应和分配新体制。全面完成铜川矿务局、陕煤建司成本价售房工作,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价房出售政策,探索推动新区购房优惠补贴政策,为增加新区人气创造条件。进一步活跃住房二级交易市场,制定切实措施减少二级市场私下交易现象。加快租金改革步伐,缩小租售比价,逐步实行成本租金,测算并公布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使租金改革成为推动住房销售的动力。开展中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和最低收入家庭定期核验工作,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廉价房出售行为,发挥廉租房的社会救济救助作用,建立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三)继续深入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引导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争取在五年内使50%的居住小区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培训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现上岗培训率70%以上;全市新建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已售公有住房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纳及使用审核制度,健全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制度。继续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和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评选达标活动,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省、市级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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