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脱贫督查工作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8-07 09:5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检查依据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督查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7〕174号)

检查对象和内容

对象:

市、县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整改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内容:

1.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整改情况;

2.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人员数据核查情况;

3.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情况;

4.年度计划制定情况;

5.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6.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五个基本”情况;

7.农户档案管理情况;

8.资金管理及拨付情况;

9.项目开工、竣工、入住等情况;

10.改造住房质量安全情况;

11.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情况;

12.政策宣传及技术服务情况。

检查方式

暗访、督查

检查频次

不定期

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督查整改


网络编辑:乔诚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