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铜政发〈2007〉68号)的规定,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条件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六个月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困难企业职工。经耀州区住房保障和城市改造办公室上报市上相关部门初审,现对耀州区26户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困难企业职工资格进行公示,凡对下列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有异议的,请于见报之日起一周内与住房保障和城市改造办公室联系。 举报电话:0919-6285522
永安办(11户)
梁耀平 李秋利 李文华 张小五 朱西民 王同变 王耀明 康永利 赵亚民 王增站
冯 敏
瑶曲镇(12户)
徐 荣 梁改民 周 红 张 梦 张铜钢 张东林 何其贵 李爱萍 郑宝山 昌丽萍 潘小鸿 何桂英
天宝办(2户)
赵玉华 刘 航
董家河镇(1户)
王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