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3-16 10: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铜财预〔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实际,现就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市住建局为全额预算管理行政单位,有行政编制18名。内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科、房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设计管理科、城乡建设管理科9个科室,现有人员33人。局属全额预算管理单位有市房屋征收办、市建设项目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铜川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等7个。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总值809,890.00元。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房产业、建筑业、城乡建设等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实施。
  (二)承担保障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及住房建设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并指导市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公房、保障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
  (四)负责房产市场秩序和房产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发布房产交易综合信息,指导、监督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交换、房屋租赁、价格评估等中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及直管公房、租赁性保障房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行为,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负责住房维修等专项资金归集、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含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建筑类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指导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和建筑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实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设计与建筑节能审查结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和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推广绿色建筑新技术方面的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及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作。
  (十)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一)负责房产类、建筑类的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审核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全年商品住房净减少量3万㎡。全年完成房地产交易额9亿元。
  2、棚户区改造开工0.4803万套,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3.7916万套。
  3、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4、全年完成建筑总产值23亿元,实现增加值8.5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创建省级文明工地4个,市级文明工地15个。
  5、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城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9%。
  6、加快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2亿元。
  7、加快锦绣新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成裕丰六路、配套地下车库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6000万元。
  8、开工建设柳范文化苑(朝阳公园)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
  9、指导组建物业行业协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年内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任务1000万元。
  10、完成省上下达的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目标任务。
  11、完成省上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三、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个)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76.3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66.31万元,非税收入10万元。
  1、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收入预算358.5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48.57万元,非税收入10万元。
  2、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135.2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35.27万元。
  3、铜川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82.4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82.47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合计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66.31万元,非税收入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576.31万元,一是基本支出 553.3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2.7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二是项目支出2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58.5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2.2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合计217.7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7.78%。2017年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19.40万元,降低3.2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2.79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6.9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1.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相比上年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减少3.4万元,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各单位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公务接待相关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不符合程序标准的不予报销。
  1、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支出预算35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1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3、铜川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8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度计划769.85万元,年度执行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3月6日

网络编辑:吴律
信息审核: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