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7-03-17 14: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铜川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是市公安局的直属单位,是全市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的政策及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监督全市交通管理业务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训练和管理工作以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立功创模"活动,组织、指导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警务督察、纪检监察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安全教育、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全市道路安全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负责全市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和发牌发证等工作。
  (五)、完成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警支队为正县级建制,单位内设9个处科室。下属1个车辆管理所及4个直属交警大队。共有人数247人,其中民警235人,工人12人。支队本级(含车辆管理所)实有民警和工人64人。本级及下属单位经费保障为财政全额预算。分别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全部全面实行了铜川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账务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电算化管理机制。单位本级、下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及高交大队规费及罚没收入均直接上缴国库。经费拨付途径为市财政直接给各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划指标。
    2017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中心,牢牢抓住公安交管工作改革创新、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大局三个重点;不断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交通事故防控、科技实战应用、执法规范化、缓堵保畅、服务经济社会五个水平;努力实现全年公安民警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勤务组织科学规范,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指标以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众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五个目标,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2017年交警支队财务预算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紧紧围绕支队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出全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依据廉政工作的要求,压缩单位三公经费预算,重点保障各项交通管理项目支出,用于发挥公安交通管理职能,为铜川提速转型发展提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787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84.71万元,非税收入3676.22万元。
  2017年市级交警部门人员247人,支队本级收入预算合计3306.8万。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357.08万,非税收入是1949.72万元。支队下属大队收入预算合计4564.13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是2837.63万元。非税收入是1726.5万元。   
  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856.85万元,主要是道路交通管理项目建设的增加,其中包括交通安全指挥三级平台建设、边界接入平台建设、电子警察建设、区间测速建设等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和辅警专项经费等专项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总支出预算为787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7.46万元,项目支出4533.47万元。
    2017年市级交警部门本级支出预算3306.8万元,下属大队支出预算4564.13万元。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33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5.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1.32万元,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569.56。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道路交通管理项目支出4533.47万元,其中非税安排3676.22万元,一般财政拨款857.2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1404.92万元。主要是增加交通安全指挥三级平台建设、边界接入平台建设、电子警察建设、区间测速建设等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协警专项支出等项目。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1.3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5户,合计911.32万元,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250.46万元,增长27.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按经济科目分类看,办公费517.3万元,专用材料费12.72万元,装备购置费8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70.3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8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比2016年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如下:2017年以来,市交警支队本级及直属四个大队需要购置特种专业用车(运兵车)5台。用以解决执勤执法中警力调配的问题。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度计划3305.19万元,年度执行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3月12日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张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