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铜川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7-03-17 10: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红十字会是中共铜川市委领导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市红十字会机关为副县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本区域内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协助政府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围绕助困、助医、助学等救助活动,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日常人道救助工作。
  4、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5、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表彰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个人。
    6、推进铜川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宣传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移植工作规范开展。
  7、依法参与遗体、人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8、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9、发展青少年会员,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10、受中国红十字总会和陕西省红十字会委派,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救助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11、宣传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2、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经济实体。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大力开展红十字扶贫帮困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开展好2017年度“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为贫困群众送温暖。配合卫计局做好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博爱救助工作,开展关爱麻风病、艾滋病患者活动。
  2、做好宣传传播和信息公开工作,营造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开展宣传义诊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红十字会的知晓率。
  3、大力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防治艾滋病的认识。
  4、加大筹资工作力度。创新筹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争取各级部门在资金、物资方面对我会的支持,不断提升我会的救助能力。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发展志愿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群众成为红十字志愿者,营造“相互关爱、共享安康”的社会环境。积极宣传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天使阳光”基金项目,做好申请上报工作。
  6、大力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不断拓展救护培训工作领域,提高救护培训普及率。督促指导红十字曙光救援志愿服务队做好“博爱三秦”志愿服务项目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铜川市红十字会为副县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总编制人数3人,实有在职人员4名(其中离岗1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为29.84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 45.95万元,上年预算总收入32.89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3.06万元。增加原因:工作人员增加及正常工资调整。?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救灾、救助物资采购等)。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6.89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89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度计划3.3万元,年度执行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报表.xls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张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