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文物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文物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7-03-17 10: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文物旅游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则、制定文物旅游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方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审核、申报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古建筑维修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权限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拍摄许可工作,对非国有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许可;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指导管理全市博物馆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协调组织文物馆际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对外交流展览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认定和文物司法鉴定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负责全市群众文保员的发证和备案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管理;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业态的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旅游节庆活动;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监测分析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导游人员管理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认定等工作;管理出境旅游有关事务;会同制定、调整、监督和检查旅游价格及收费标准;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优化旅游环境,督促、检查对投诉的处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文物旅游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组织旅游、文物资源普查;负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旅游学术和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和旅游社团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九)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市文物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旅游产业竞争力。编制铜川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全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大会,广泛调研,力争组建铜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耀州区和宜君县严格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省旅游示范县创建标准,完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时间节点逐步达到创建标准。
  (二)策划包装品牌产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和增加游客参与体验性项目为主,实施“四个一批”百亿元文化旅游项目招商计划,策划文化旅游项目规模达到140亿元,其中景区建设项目达到40亿元。重点策划包装一批较大的旅游项目,争取有一到两个5—10亿元的旅游项目开工建设。
  (三)加快项目建设力度,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按照市政府下发的《2017年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照金旅游观光小火车、玉华宫景前区集中安置工程、药王山养生文化体验中心、陈炉古镇民俗文化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15.8亿元的年度投资目标。推进王石凹煤矿、董家河循环工业园区、秦岭水泥等工业旅游建设;积极做好照金体育休闲小镇的规划建设和宣传工作;组织修学、夏令营等研学游活动。按照自房车自驾车营地建设标准,推进5个营地的建设,年内完成照金、玉华宫景区2个营地的建设并对外开放,启动陈炉景区和耀州区、宜君县3个营地建设工作。巩固旅游厕所革命成果,全市新建改造旅游厕所53座,其中新建45座,改建8座。启动照金国家5A级景区、陈炉古镇景区、耀州窑陶瓷文化景区国家4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推进宜君梯田、耀州玉门、新区牡丹园、植物园及申河湿地公园创建国家3A级景区,加快耀州区上林苑葡萄庄园、药王谷国家2A级景区的创建。对全市15家A级景区进行复核,保障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的A级标准。积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我市4A(含)级以上旅游景区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沿线、“最后一公里”通道的旅游交通标识建设工作。完善景区内部道路指示标识、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基础配套设施。
  (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旅游功能。打造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以大唐养生园、牡丹园、植物园、申河香谷湿地、耀州文庙街等景点为依托,设计策划推出城市休闲慢游线路,每个区县推进建设一个集民俗体验、商业购物、休闲体验等特色鲜明的旅游街区。
  (五)加快乡村旅游建设,促进县域旅游提质发展。年内新创建3A级美丽乡村景区2—3个。推进陈炉、照金、黄堡、太安、孙塬旅游名镇建设,加快耀州马咀箱涂艺术街区、王益秦人村落、印台金锁石林、宜君旱作梯田、新区申河姓氏文化园等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认真开展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农家乐的创建和复核工作。以32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对象,制定实施《铜川市旅游万企万村帮扶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扶持,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六)坚持精准发力,加强宣传促销和品牌建设。以西安为重点巩固周边重点客源市场,积极拓宽省外市场, 以自驾游客为重点推介对象,继续做好铜川旅游整体形象、景区旅游资源、特色节庆活动等的宣传推介工作,有重点的开展电视、报刊、高速路、机场、高铁、地铁、公交车站等旅游宣传工作。选择业内主流网络媒体推送铜川旅游专题页面,在关注度高的腾讯新闻等手机端广告位加强信息宣传推广,通过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团队加强铜川旅游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建设及日常维护,积极策划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参加西北旅游营销大会、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宣传促销活动,组织各区县、景区、旅行社赴主要客源地开展定向推介,邀请旅行商来我市踩线,设计、推广铜川旅游精品线路,办好陕甘边红色旅游联盟铜川年会,扩大联盟城市范围,建立协作平台,开拓、巩固客源市场。认真组织2017铜川金秋旅游季、“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重点做好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玉华宫冰雪节、药王山“二月二”古庙会、香山庙会等传统节庆的宣传工作。启动铜川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景区相关系统的施工搭建,各景区加快WIFI智能票务、智能讲解、智能检测等系统建设,推进全市高A级景区同省旅游产业运行监测指挥平台数据对接工作,4月底前全市4A级景区全部接入省级平台。加强旅游商品的创意研发、推广和销售,积极建立旅游商品销售网上交易平台,参加省局组织的旅游商品博览会、特色旅游商品评选等活动,力争全年研发特色旅游商品20种,实现旅游收入5000万元。
  (七)严格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开展景区徒步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继续开展旅游企业红黑榜发布工作,推行旅游诚信企业诚信经营等评选活动,加大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健全预报预警机制,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突出对节假日及重要节庆活动期间的旅游安全督导检查,联合市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导游专座等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分类别、分批次组织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和乡村旅游经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服务技能、旅游安全、执法督察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全年受训人次不少于300人;组织从业人员到旅游发达地区、景区进行观摩,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
  (八)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加强保护项目实施。继续做好国保单位和省级文保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积极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进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重点推进耀州窑考古遗址公园、耀州窑陈炉窑址保护与古镇风貌保护、宜君战国长城遗址保护展示与利用、唐玉华宫遗址文物保护区岩体保护、药王山石刻艺术博物馆建设及宜君旱作梯田农业生态博物馆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重点实施延昌寺塔抢险加固工程、耀州窑陈炉窑址泥池及其附属文物保护工程、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崖体抢险加固工程、耀州窑唐三彩遗址保护厅改造、宜君战国魏长城偏桥村段抢险加固工程等项目。重点抓好耀州窑博物馆安防工程、耀州窑博物馆陈炉展示厅安防消防、金锁关关址及题刻抢险加固、令狐德棻墓本体维修保护、耀州区博物馆陈列展示提升改造等项目方案编制。进一步摸清全市革命旧址家底,建立“四有”档案,加强革命旧址的保护研究,挖掘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协调推进王石凹煤矿、耀县水泥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做好耀州窑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实施。重点做好耀州窑考古遗址公园和玉华宫遗址本体保护研究,推进遗址公园建设。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启动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组织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做好长城保护规划编制、范围划定、标志界桩设置工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及时登记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九)推进博物馆建设,强化教育服务能力。推进铜川博物馆工程主体建设,做好宜君旱作梯田农业生态博物馆、陈炉生态博物馆保护与利用。抓好孙思邈纪念馆环境整治及耀州区博物馆陈列展示提升工作。加强社区博物馆的建设及社会服务功能发挥。督促指导耀州窑博物馆、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孙思邈纪念馆等做好“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推进工作。继续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管理及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学术研究、展示利用工作。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教育与传播文化和游憩休闲功能,提高博物馆学术立馆意识。鼓励支持文博单位设计研发文化创意产品,围绕耀瓷文化、药王文化、红色文化开发文物复仿制品和衍生品,形成独具铜川文物特色的相关文创产品。总结推广“历史文化进校园”“照金精神巡展”工作经验,通过流动博物馆、科普活动月、文博知识讲坛等形式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博物馆教育资源库,引领传统文化研学。
  (十)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推进各级政府保护文物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逐级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开展全市田野文物安全巡查联合行动,加大文物违法案件的督察督办侦破力度,扎实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各级文物保护机构文物安全档案建设及文物安全应急预案的完善,加强文物收藏单位“三防”设施达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消防队伍培训,提高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铜川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旧址管理办法》《陈炉古镇保护条例》的制定。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有关部署,增强文物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和时效性,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服务指南和审批细则,做好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逐步推进耀州窑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体制、制度改革。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做好保护性勘探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前置文物保护审批程序,提高勘探工作质量及保护水平,做好文物发掘、整理、修复、研究等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参加业务技能培训,鼓励支持从业人员教育深造,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文博系统安全管理、执法督察、文保员等培训、讲解员大赛等,逐步提高文博队伍专业化程度。
  (十一)深化宣传交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围绕 “国际博物馆日”、 “中国文化遗产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围绕纪念建军90周年、抗战全面爆发8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展临展活动。积极参与“陕西历史文化使者”评选活动。挖掘整理反映我市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药王文化、耀瓷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及民俗文化的历史文献资料,形成一批反映我市文化特色的学术成果。建立健全我市文物学术研究队伍。出版《铜川石窟总录》,继续做好《耀州窑》《铜川考古研究》刊发。
  三、基本概况
  市文物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执行全额预算,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文博事业科、市场促进科。机关行政编制9名;实有12人,局领导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副调研员1名),科长5名,副主任科员1名。下属事业单位4个,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分别为:耀州窑博物馆编制37人、实有35人,市考古研究所编制5人、实有5人,市文物稽查大队(市旅游市场稽查大队)编制5人、实有5人,市旅游服务中心编制9人、实有9人。2016年底固定资产2404.33万元,其中市文物旅游局机关49.96万元、耀州窑博物馆2193.54   万元、市考古研究所65.84万元、市文物稽查大队19.12万元、市旅游服务中心75.87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市文物旅游局机关及局属4家单位全年预算收入870.07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5.07万元,非税收入3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 53.7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26万元,非税收入增加16.5万元。
  2017年市文物旅游局机关及局属4家单位全年预算支出870.07万元。按照功能分类,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9.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0.0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按照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595.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9.45万元;项目支出275万元。
  2017年市文物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57万元,公用经费29.25万元。比2016年增加18.1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1.4万元,比2016年增加14.9万元,主要是耀州窑博物馆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万元,市考古研究所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万元,市旅游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5万元,市文物稽查大队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万元;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6万元,耀州窑博物馆公务接待费用增加0.5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度计划2531.33万元,年度执行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六、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2017年3月10日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