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价格管理办法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听证会。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有关商品价格、收费的争议和纠纷。
5、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全市价格鉴证、认证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7、组织开展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8、指导区县物价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准确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密切跟踪市场经济和价格形势变化,坚持定期分析和预测价格走势,及时发现并预警经济和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把握影响价格变动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稳定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措施和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建议。
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每月、季度、半年、全年对价格走势情况进行分析,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及时发现并报告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药品、成品油、煤炭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按时、准确上报价格监测数据。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建立健全重要工业品价格监测制度,及时反映其出厂价格变动情况,合理引导企业去产能、去库存。
3.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主动适应新常态,研究建立价格调控长效机制和政策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应急预案,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投资等政策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落实好生猪价格调控预案。
4.深化资源价格改革。配合国家和省上开展好输配电价研究测算工作,加快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扩大直接交易、招标、市场竞价等形成电价的范围,使发售电价格反映市场供求。落实中省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好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加强水、电、热价格管理,及时疏导价格矛盾。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指导宜君县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配合省上开展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5.推进环保价格改革。落实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加价政策及环保电价监管办法。实施好水泥行业阶梯价格政策,推动去产能。落实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政策。
6.完善交通运输、旅游、教育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在继续做好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门票定价机制,促进价格合理形成。按省上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市场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改革医疗服务项目和定价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
7.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认真落实好放开和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及完善“三项目录清单”等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政策措施。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过时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善取消收费证制度后的收费统计和后评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作用,做好收费统计和信息网上报告工作。抓好涉企收费管理工作,检查《收费登记簿》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8.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具有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等特征的银行、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药品等领域,分行业制定落实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由事中事后被动监管向事前引导防范转变。分行业整治市场价格行为,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交通、旅游等领域价格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开展涉农、涉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配合省上做好反价格垄断工作。
9.用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完善平台功能,拓展平台应用范围,将价格违法案件办理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保障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和处置。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价格举报数据分析研判,不断丰富、完善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跟踪价格举报情况,提高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发挥平台的最大效益。
10.加快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选择物业、交通、旅游、医疗行业或系统,对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打造申河明码标价示范景点,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推动价格诚信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经营者等级等因素,对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或频率的监管。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宣传价格诚信正面典型,强化经营者自律,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11.建立健全价格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农村居民价格监督员队伍,形成全面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在大型商场、超市以及专业市场等场所,探索建立由企业物价员和社会物价监督员等组成的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发挥一线监管的作用。
12.加强价格法制建设。配合省物价局修订《陕西省价格条例》、《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全市物价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3.做好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落实中省关于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成本监审,逐步扩大成本公开范围。
14.扎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依法开展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活动提供价格服务支持。
15.做好重大价格问题研究和政策评估。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四个铜川建设等,深入开展重大价格问题调研,探索新思路、新建议、新举措,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大局。配合省上积极做好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提供能够充分体现价格改革成果、反映价格市场化程度的科学依据。组织开展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后评估工作。
16.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重大价格改革开展集中宣传,确保政策平稳出台。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突发舆情。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支持,加强与媒体、专家的定期沟通,形成宣传合力。加大价格信息公开力度,讲好价格改革故事,增强主渠道声音,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
三、单位基本情况
铜川市物价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行政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现实有人员1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经费的收支执行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止2015年末实有固定资产60.61万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市价格认证中心编制15名,实有人员1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截止2015年末实有固定资产87.46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度市物价局收入预算321.0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08万元,非税收入40.00万元。
1、市物价局机关:2016年度收入预算183.2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1万元,非税收入40.00万元。收入预算比2015年度的165.84万元增加1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97万元较上年增加21.03万元;公用经费23.24万元较上年增加9.3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9.0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一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二是工伤人员增加护理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精简节约各项开支。
2、下属单位:2016年度收入预算137.87万元,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2010401款)收入,收入预算比2015年度的104.25万元增加了33.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增资,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多行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市物价局支出预算32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401款)262.08万元,项目支出(2010408款)59.00万元。
1、市物价局机关:2016年度支出预算18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401款)124.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010408款)59.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安排的各项价格管理等任务的业务经费,其中日常价格监测经费2.00万元,收费管理系统维护经费5.00万元,成本监审工作经费2.00万元,物价检查专项经费10万元,“12358”价格举报管理系统经费40.00万元。基本支出比2015年的93.84万元增加了30.37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工伤护理费增加;项目支出比2015年的72.00万元减少了13.00万元,主要是加强了财务管理,精简节约了各项开支。
2、下属单位:2016年度支出预算137.8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2010401款),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收入项目类别 | 本年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本年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本年预算数 | 支出项目类别 | 本年预算数 |
** | 1 | ** | 2 | ** | 3 | ** | 4 |
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81.0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1.08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87.48 | 一、基本支出 | 262.08 |
二、非税收入 | 40.00 | 二.外交支出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5.94 | 1、工资福利支出 | 187.48 | |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0.00 | 三.国防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66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7.66 | |
2、罚没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3、日常公用经费 | 46.94 | |||
三、其他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五、转移性支出 | 其中:公务接待费 | 5.00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六、赠与 | 车辆运行维护费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七、债务利息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八、债务还本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59.00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九、基本建设支出 | 其中:车辆购置费用 |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十二、其他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合 计 | 321.08 | 合 计 | 321.08 | 合 计 | 321.08 | 合 计 | 321.08 |
财政支出表(功能分类)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总 计 | 321.08 | 262.08 | 59.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21.08 | 262.08 | 59.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321.08 | 262.08 | 59.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262.08 | 262.08 | ||
2010408 | 物价管理 | 59.00 | 59.00 |
财政支出表(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 |||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总 计 | 321.08 | 262.08 | 59.0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87.48 | 187.4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2.55 | 92.5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6.66 | 86.66 | ||
30108 | 行业津贴 | 0.56 | 0.56 | ||
30180 | 奖金(卡发) | 7.71 | 7.71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5.94 | 46.94 | 59.00 | |
30201 | 办公费 | 19.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00 | |||
30232 | 其他交通费用 | 22.9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00 | 59.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66 | 27.6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64 | 2.64 | ||
30314 | 独生子女费 | 0.03 | 0.03 | ||
30380 | 住房公积金(卡发) | 19.87 | 19.87 | ||
30381 | 遗属补助 | 0.34 | 0.34 | ||
30383 | 取暖费 | 2.26 | 2.26 | ||
30384 | 降温费 | 2.52 | 2.52 |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铜川市物价局 | 5.00 | 5.00 |
附件: 铜川市物价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变动说明
铜川市物价局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