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环保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保局新区分局、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市环境宣教中心等5个局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管理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总编制79人,其中环保局机关19人(含不占编专职纪检组长2名,其中1名离岗),局下属单位 60人。2015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14人,其中:环保局机关34人(含借调及临时聘用人员15人),局下属单位80人(含临时聘用人员22人)。2015年末固定资产1258.12万元,其中市环保局机关406.17万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环境保护的规定、办法、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重特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核定污染单位排污量,督查、督办、核查各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制。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负责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与集中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拟订地方性辐射安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和信息交流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上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刚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核心、严守两条主线、坚持三项创新、突出四项重点、做好五项保障。具体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下降3%,PM10和PM2.5浓度下降10%和3%,挥发性有机物零增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完成省考指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出市断面水质稳定改善。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1、深化治污降霾工作
(1)全面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铜川环保“铁十条”, 完成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治污降霾网格化建设。
(2)进一步发挥治污降霾卡点常态化值守,打好治污降霾攻持久战和攻坚战。
(3)继续坚持领导分片包抓、科室包联的节假日长效化巡查机制。
(4)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规范预警程序,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5)完成城区剩余燃煤锅炉的拆除,配合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
(6)完成新川水泥厂等31家企业废弃建筑拆除工作,并平整绿化。
2、推进水污染治理
(7)制定落实《铜川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工渭河治理新三年行动工程项目。
(8)完成南北市区2个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疏通堵塞的管网,开展漆水河无截水连续监测实验,并完成新一轮提标改造,使污水厂排水基本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9)建成铜川桥至铁一处、柳湾高速高架桥至金锁关、王家河工业园区3处共16.5公里收水管网,年内基本完成其他管网建设和排污口雨污分流及对接。
(10)在岔口建设国控监测点,加强区县断面水质监测。
(11)建成高效快捷、部门联动的出境水异常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落实水源环境安全责任、措施、预案,确保水源安全。
3、深化污染减排
(12)制定印发年度减排方案;编制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
(13)继续做好排污权核定,刷卡排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已建成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发挥最大减排效益。
(14)拟定开展第二次工业污染源普查。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布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
4、推进农村环保
(15)抓好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巩固好耀州区三年整治工作的成效,投资1275万元,完成宜君县、印台区及王益区2个村的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
(16)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督促加快耀州区、印台区生态区创建步伐,完成5个省级生态示范镇(村)的创建工作。
(17)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配合做好建设美丽乡村相关环保工作。
5、严格执法监管
(18)分阶段开展建设项目管理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整治。
(19)开展环保“利剑”行动和“铁面”督查活动。
(20)用好新法利器,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公安等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增强环境执法和监测权威。
6、加强创模和环境基础建设
(21)整改省上创模现场调研反馈问题,适时启动生态城市创建工作。
(22)力争年内完成环境监测中心大楼和实验室建设。
(23)加强放射源、危化品、饮用水源、油气管线等的环境隐患排查,强化监管和应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7、增强科技治污能力
(24)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监测和应急监测,建设空气质量和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推进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应急监测平台建设。推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运维,探索第三方治理。
(25)建设环保“天眼”工程,对焚烧秸秆垃圾、道路扬尘、河道污染全域监控。
(26)采用便携式仪器对道路、建筑工地扬尘进行常态化监测,公布监测结果。对区县空气质量每日排名,每周在媒体上公开监测结果。
8、强化源头控制
(27)严格环境准入,推进规划环评落地,禁止类项目一律不批,限制类项目从严控制。对民生项目、生态项目实施“绿色通道”。对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28)对各区县环评审批情况及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督办。
9、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29)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绿色文明创建活动、环保志愿者主题活动和生态环境摄影比赛活动,提升全社会参与、支持、践行环保的意识。
10、加强队伍建设
(30)把“三严三实”成果运用到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中,通过学习交流、专题讲座、外出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技能。
(31)开展以“讲规矩、守纪律、促工作”为主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四项专项督查”(“两个责任”落实专项督查、政治规矩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制度执行落实专项督查、环保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提升环保系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意识。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市环保局机关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财政预算收入21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37,公用经费47.35万元,专项经费12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21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7.3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2.00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70.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结构改革,工资增加,二是公车改革,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三是环保业务培训费支出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市环保局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下属单位预算收入610.8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81万元,专项经费154万元(非税安排150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610.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80万元,公用经费57.2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4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与2015年相比增加76.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改革,工资增加,二是新招考录用公务员3人,三是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收入项目类别 | 本年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本年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本年预算数 | 支出项目类别 | 本年预算数 |
** | 1 | ** | 2 | ** | 3 | ** | 4 |
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71.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85.06 | 一、基本支出 | 655.53 | |
二、非税收入 | 150.00 | 二.外交支出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0.55 | 1、工资福利支出 | 485.06 | |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80.00 | 三.国防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92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65.92 | |
2、罚没收入 | 7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日常公用经费 | 104.55 | ||
三、其他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中:公务接待费 | 5.80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车辆运行维护费 | 2.50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二、项目支出 | 166.00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中:车辆购置费用 |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821.5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合 计 | 821.53 | 合 计 | 821.53 | 合 计 | 821.53 | 合 计 | 821.53 |
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821.53 | 655.53 | 166.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821.53 | 655.53 | 166.00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388.44 | 306.44 | 82.00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277.45 | 277.45 | ||
2110104 | 环境保护宣传 | 28.99 | 28.99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82.00 | 82.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433.09 | 349.09 | 84.00 | |
2110301 | 大气 | 384.89 | 300.89 | 84.00 | |
2110302 | 水体 | 48.20 | 48.20 |
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821.53 | 655.53 | 166.0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85.06 | 485.0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26.36 | 226.36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9.83 | 239.83 | ||
30103 | 奖金 | 11.37 | 11.37 | ||
30180 | 奖金(卡发) | 7.50 | 7.5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0.55 | 104.55 | 166.00 | |
30201 | 办公费 | 10.35 | 10.35 | ||
30202 | 印刷费 | 1.60 | 1.60 | ||
30204 | 手续费 | 0.05 | 0.05 | ||
30205 | 水费 | 3.40 | 3.40 | ||
30206 | 电费 | 9.25 | 9.25 | ||
30207 | 邮电费 | 11.10 | 11.10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70 | 1.70 | ||
30211 | 差旅费 | 19.00 | 19.00 | ||
30215 | 会议费 | 5.00 | 5.00 | ||
30216 | 培训费 | 5.00 | 5.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80 | 5.8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95 | 2.95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0 | 2.50 | ||
30232 | 其他交通费用 | 26.85 | 26.85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6.00 | 166.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92 | 65.92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非卡发) | 31.54 | 31.54 | ||
30314 | 独生子女费 | 0.12 | 0.12 | ||
30380 | 住房公积金(卡发) | 20.11 | 20.11 | ||
30381 | 遗属补助 | 0.42 | 0.42 | ||
30383 | 取暖费 | 6.47 | 6.47 | ||
30384 | 降温费 | 7.26 | 7.26 |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174003 | 铜川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 0.40 | 0.40 | ||||
174002 | 铜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 1.40 | 1.40 | ||||
174004 | 铜川市环境监测站 | 4.50 | 2.00 | 2.50 | |||
174005 | 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 | 0.50 | 0.50 | ||||
174001 |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 1.50 | 1.50 | 5.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