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文物旅游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则、制定文物旅游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方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审核、申报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古建筑维修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权限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拍摄许可工作,对非国有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许可;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指导管理全市博物馆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协调组织文物馆际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对外交流展览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认定和文物司法鉴定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负责全市群众文保员的发证和备案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管理;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业态的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旅游节庆活动;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监测分析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导游人员管理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认定等工作;管理出境旅游有关事务;会同制定、调整、监督和检查旅游价格及收费标准;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优化旅游环境,督促、检查对投诉的处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文物旅游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组织旅游、文物资源普查;负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旅游学术和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和旅游社团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九)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市文物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按照“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全景铜川”的发展要求,出台《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目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十三五”市县两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重点旅游产品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形成上下统一的全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共同发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2. 围绕全域旅游发展,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全域旅游合作,深化同陕文投、陕煤化、陕旅集团等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全年计划完成旅游投资达到10亿元;力争开工建设陕西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项目,重点推进照金旅游观光小火车项目建设,实施药王山游客服务中心及养生文化体验中心建设,加快实施玉华村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完善陈炉古镇景观整治、星级厕所等旅游基础设施,推进陈炉游客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积极启动我市与陕文投签订的铜川市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加快完成孙思邈纪念馆的内饰、布展等,并对外开放。
3.加快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旅游行业“厕所革命”,力争在全市3A级以上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及旅游道路沿线实现标准化公厕全覆盖,2016年全市共计划建设厕所88座,同时加快景区停车场、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4.丰富旅游业态,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发展工业文化游,推进王石凹煤矿工业遗址公园、秦岭水泥厂工业遗址公园、董家河工业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照金煤矿博物馆等工业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依托铜川特色文化、生态资源壮大避暑游、冰雪游、红色旅游、宗教文化游等旅游业态,培育中医药文化体验游、森林旅游、养老保健、修学采风等新兴旅游业态,启动照金、玉华宫景区自驾车营地项目建设。
5.做好A级景区创建工作。筹划部署照金香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推进陈炉古镇、耀州窑博物馆4A级景区创建工作;按照A级景区建设标准推进马咀、申河、宜君最美梯田等乡村旅游点、特色景观区做好规范化建设。
6.做好游览标示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全市各主要出入口的旅游交通标示,在景区入口处、停车场等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景区(点)导览图、全市旅游导览图、旅游交通信息牌及景区(点)信息宣传牌,4A级以上景区同时要设立全省旅游导览图,做到布局合理、指示清晰、全面准确。
7.做精城市旅游。按照“城市即景区”的思路加强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旅游服务。以打造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为核心,加快以新区为核心的城市旅游建设,以牡丹园、樱桃园、植物园、城市运动公园、阳光广场、申河香谷湿地等景点为依托,规划路线,重点安排,形成城市旅游新亮点;积极发挥北市区、耀州城区等商贸服务业优势,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铜川旅游城市形象。
8.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宜君县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耀州区巩固创建成果为契机,突出地域特色,建设一批不同体验方式的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动县域旅游全面发展。重点做好照金镇、陈炉镇、孙塬镇、太安镇、黄堡镇5个旅游名镇以及宜君哭泉、印台周陵、王益黄堡、新区申河、耀州小丘移村等10个3A级美丽乡村景区创建工作。
9.以“溪山行旅 大美铜川”、“药王故里 养生铜川”为铜川旅游整体形象,市、区县、景区分工负责,精准发力,以西安为主要客源目的地,逐步开拓省内外其它客源市场,依托便捷交通条件将自驾游群体作为重点推介对象,合力培育旅游市场,提升铜川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10.推进全市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重点做好A级景区智慧景区建设。结合全市智慧旅游平台建设规划制定智慧景区建设相关标准,逐步推进全市景区互动营销、管理监控等智慧化平台建设。4A级景区要实现WiFi全覆盖,并通过线上平台向游客提供自助导览、导游、导航及购票、餐饮、娱乐等商务服务,探索客流量监测等智慧化管理应用,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积极完善市旅游服务中心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作用,提升旅游宣传促销、线路规划、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等工作水平,鼓励引导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加强智慧化建设,为游客提供便捷周到的智慧旅游服务。
11.精心策划节庆活动,塑造特色节庆品牌。按照“每季有主题,每月有亮点”的要求统筹策划全市旅游节庆活动,重点做好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玉华宫冰雪节、二月二古庙会、香山庙会等传统节庆及铜川金秋旅游季的策划组织工作。认真组织铜川“5.19中国旅游日”等宣传活动,提升城市旅游氛围。
12.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利用铜川历史文化题材的影视剧、小说、小品、实景演出等提升铜川旅游影响力,推进《陈炉古镇》、《照金烽火》、《药王孙思邈》等影视作品的拍摄及薛家寨保卫战实景演出的制作工作,配合做好照金精神巡展、《照金这片天》巡演等文化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
13.加强区域协作,巩固客源市场。积极参加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等宣传促销活动,借助促销平台提升铜川旅游知名度。组织各区县、景区及相关从业单位赴主要客源地开展宣传推介活动,邀请旅行商来我市踩线,设计、推广铜川旅游精品线路。继续利用陕甘边红色旅游联盟、铜黄旅游发展协作平台等开展定向宣传,开拓、巩固客源市场。
14.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各区县、景区及旅游企业要做好铜川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的策划、研发及推广工作,展示铜川文化魅力,鼓励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展多渠道的营销。
15.推进依法治旅。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的旅游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开展专项检查督察,积极查处旅游违法案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好节假日及重要节庆活动期间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健全预报预警机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常态化管理,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维护行业稳定。坚持开展旅游企业红黑榜发布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从严处理失信行为。探索方式,加强对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QQ群、驴友等旅游群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16.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做好旅游大环境治理,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景区景点服务质量,加快旅游相关要素的建设,让游客的总体感受得以满足。同时,进一步推进星级导游评定制度,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完善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全市行业管理和质监执法人员参加多形式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意识;继续加强旅游行业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17. 组织实施延昌寺塔抢险加固、雷坪寺抢险加固、柳公权墓技防设施建设、立地坡三圣阁维修、耀州窑陈炉泥池及附属遗迹本体保护等文物保护项目。推进神德寺塔出土经卷分类整理、宜君福地石刻修复、宜君战国魏长城六号墩台展示、药王山通元桥抢险加固、宜君战国长城保护等文物保护工程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18. 加快耀州窑和玉华宫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度。加强耀州窑和玉华宫遗址本体保护与文化研究,扩大研究成果转化效率。重视文物保护项目策划、立项、设计等工作,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推进遗址公园建设。做好玉华宫遗址保护区居民搬迁工作,提高遗址区环境治理效果,完成玉华宫“申遗”工作规划并实施。做好相关历史文化景区和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提升文物遗产公众服务水平。
19. 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为重点,充实项目储备,完成耀州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陈炉古镇生态博物馆规划、药王山石刻保护规划等的编制申报工作。启动照金旧址、祋祤宫遗址、延昌寺塔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宜君战国魏长城保护等古建筑维修、安技防、陈列、文物修复、古迹保护、文管所标准化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和方案设计工作。推进照金旧址管理处、陈炉古镇生态博物馆、药王山文管所文物业务工作能力,加快文物保护项目建设,提升文物利用水平。
20. 完成孙思邈纪念馆建设和布展开放工作,开工建设铜川博物馆。提升博物馆展示陈列水平,完成耀州窑唐三彩遗址保护厅重建土建工程、耀州窑博物馆陈炉展厅陈列及安技防工程、宜君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布展工作。
21. 认真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完成耀州窑博物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博物馆日常管理和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强化博物馆学术立馆意识,扩大学术研究成果,发挥文博馆所学术研究阵地作用。加强博物馆宣教队伍建设,对全市文博单位讲解员进行一次培训,全面提升公众服务能力。
22. 探索“互联网+博物馆”,加强博物馆智慧化建设。全市所有博物馆建成馆区WIFI网络基站,至少建设一种网络媒体宣传平台。加快线上博物馆建设,通过虚拟参观等形式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23. 积极发挥博物馆文化传承、社会教育服务窗口作用,组织开展文物志愿服务、知识讲座、鉴定咨询及文物精品、文物专家、文物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惠民活动,促进博物馆事业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
24. 落实文物安全责任。逐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五覆盖的安全预防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铜川市文物安全责任奖惩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文物安全档案,开展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执法案卷、应急预案评比,提升各级文物安全管理水平。
25. 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做好文物安全风险单位安防、技防、消防、防雷设施的达标管理,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文管所安全防范能力,完善群众文保员管理办法,监督落实群众文保员工作补贴,健全文保员聘用管理和信息报送制度,提升田野文物安全防范水平。
26. 重拳打击文物犯罪。与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提升预防和打击文物犯罪能力,加强违法案件侦破和宣传工作,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好涉案文物的移交管理和表彰,保障文物安全。
27. 强化执法督察。健全市、县两级文物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对重大文物安全相关事项及时研究部署。积极发挥文物行政执法职能,组织文物执法检查及专项督察,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建设工地和田野文物的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力度,依法对相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进行整顿督察。
28. 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有关部署,增强文物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和时效性,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服务指南和审批细则,做好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
29. 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做好保护性勘探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前置文物保护审批程序,提高勘探工作质量及保护水平,做好文物发掘、整理、修复、研究等相关工作。
30. 深化文物交流。组织好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文物保护宣传活动,积极利用媒体开展文化遗产资源及文物保护知识宣传,营造文物保护舆论氛围。围绕建党95 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 周年等组织开展照金精神巡展等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吸引外地优秀文化遗产来铜展出。
31. 加强学术研究。挖掘整理我市药王文化、耀瓷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工业文化等的文物遗存及文献资料,深入挖掘内涵,提升历史及学术价值,通过交流研讨、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方式持续加强五代耀州窑、宜君战国魏长城等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成果动态信息发布及交流,做好《耀州窑》、《铜川考古研究》编发工作的同时扩大对外研究成果展示,推进专业学术研究阵地建设。
三、基本概况
市文物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执行全额预算,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文博事业科、市场促进科。机关行政编制9名;实有12人,局领导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副调研员1名),科长5名,副主任科员1名。下属事业单位4个,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分别为:耀州窑博物馆编制41人、实有37人,市考古研究所编制5人、实有5人,市文物稽查大队(市旅游市场稽查大队)编制6人、实有6人,市旅游服务中心编制9人、实有9人。2015年底固定资产1986.9万元,其中市文物旅游局机关49.1万元、耀州窑博物馆1817.2万元、市考古研究所40.1万元、市文物稽查大队19.1万元、市旅游服务中心61.4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市文物旅游局机关及局属4家单位全年预算收入816.3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81万元,非税收入18.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55.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02万元,非税收入减少5.5万元。
2016年市文物旅游局机关及局属4家单位全年预算支出816.31万元。按照功能分类,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3.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2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16万元。按照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54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7.39万元;项目支出268.5万元。
2016年3月7日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收入项目类别
|
本年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本年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本年预算数
|
支出项目类别
|
本年预算数
|
** | 1 | ** | 2 | ** | 3 | ** | 4 |
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797.8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11.26 | 一、基本支出 | 547.81 | |
二、非税收入 | 18.50 | 二.外交支出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345.89 | 1、工资福利支出 | 411.26 | |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8.50 | 三.国防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9.16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59.16 | |
2、罚没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3、日常公用经费 | 77.39 | |||
三、其他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五、转移性支出 | 其中:公务接待费 | 4.00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六、赠与 | 车辆运行维护费 | 2.50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53.07 | 七、债务利息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八、债务还本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268.50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九、基本建设支出 | 其中:车辆购置费用 |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十二、其他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63.24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合 计 | 816.31 | 合 计 | 816.31 | 合 计 | 816.31 | 合 计 | 816.31 |
部门预算财政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816.31 | 547.81 | 268.5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53.07 | 484.57 | 68.50 | |
20702 | 文物 | 553.07 | 484.57 | 68.50 | |
2070201 | 行政运行 | 117.63 | 117.63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82.53 | 42.53 | 40.00 | |
2070205 | 博物馆 | 296.73 | 288.23 | 8.50 | |
2070299 | 其他文物支出 | 56.18 | 36.18 | 20.0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63.24 | 63.24 | 200.00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63.24 | 63.24 | 200.00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63.24 | 63.24 | 200.00 |
部门预算财政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816.31 | 547.81 | 268.5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53.07 | 484.57 | 68.50 | |
20702 | 文物 | 553.07 | 484.57 | 68.50 | |
2070201 | 行政运行 | 117.63 | 117.63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82.53 | 42.53 | 40.00 | |
2070205 | 博物馆 | 296.73 | 288.23 | 8.50 | |
2070299 | 其他文物支出 | 56.18 | 36.18 | 20.0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63.24 | 63.24 | 200.00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63.24 | 63.24 | 200.00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63.24 | 63.24 | 200.00 |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164002 | 耀州窑博物馆 | 4.50 | 2.00 | 2.50 | |||
164001 | 铜川市文物旅游局 | 2.00 | 2.00 | 1.32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