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预算说明
来源:崔家沟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3-20 18: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是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担负着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和铜川监狱的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是铜川市财政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全额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2、对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3、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4、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
  5、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6、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二、2015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查办案件“保一增二”目标。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紧密结合侦查办案,建立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机制。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积极推进个案“五个一”制度,即:一案一调查,一分析,一建议,一警示,一宣传,增强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
  二是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面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监狱日常执法检察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化、细化对刑罚执行的检察工作,开展好食品卫生、劳积评定、服刑人员医疗等专项检察活动。积极推进与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减假暂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对“三类罪犯”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实行逐案审查制,建立“一人一卷”进行调查核实,其他案件逐步实行“一人一卷”审查制。积极推进出庭监督审理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问题。
  三是着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依法惩治狱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所办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错案,无漏罪。积极开展好立案监督工作。坚持对狱内提出的发生的重大又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监督指导监狱办案,确保案件质量。针对监狱办理的又犯罪案件中存在问题,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四是提升对自身办案质量的监督水平。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各部门对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制,落实和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办案分析等工作。案管部门要建立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实现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
  五是提升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水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务处置工作的意见》,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务的司法程序坚决纠正利益驱动办案、涉案财务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六是提升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水平。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及时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职能,自觉接受来自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公信力。 
  七是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争取时间采取一切办法突破“两房”建设瓶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设计等相关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坚持把检务保障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推进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三、部门人员及资产情况
  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三科一室一中心,即执法监督科、侦查监督公诉科、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科、办公室和案件管理中心。单位现有总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人员10人。单位固定资产为504.30万元,其中车辆8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5年预算收入为303.1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88.18万元,非税收入15万元。
  2015年预算支出为303.1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3.66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4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3万元、公用经费54.60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车辆运行费用14.25万元),项目支出79.52万元,其中办公技术用房项目50万元,房屋租赁支出14.52万元,办案经费15万元。
  上年预算收入支出为224.12万元,  今年预算收入支出为303.18万元,  同去年预算相较增加79.06万元,同比增长35%,主要是增加了两房建设预算。

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8.18

  一、基本支出

223.66

  二、非税收入

15.00

    1、工资福利支出

140.1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93

    罚没收入

15.00

    3、日常公用经费

54.60

  三、其他收入

 

  其中:①公务接待费

4.50

 

 

        ②车辆运行费用

14.25

 

 

        ③因公出国(境)经费

0.00

 

 

  二、项目支出

79.52

 

 

  其中:车辆购置费用

 

本年收入合计

303.18

本年支出合计

303.18

 

 

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备注

科目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计

 

303.18

223.66

79.5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97.98

218.46

79.52

 

20404

检察

297.98

218.46

79.52

 

2040401

行政运行

218.46

218.46

 

 

2040409

“两房”建设

50.00

 

50.00

办公技术用房项目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9.52

 

29.52

 房屋租赁14.52万元;办案经费15万元

205

教育管理事务

5.20

5.20

 

 

20508

进修及培训

5.20

5.20

 

 

2050803

培训支出

5.20

5.20

 

 

 


网络编辑:黄浩
信息审核:杭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