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5-04-02 17: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市财政、审计、地税、国税、金融、保险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向市政府有关请示、意见、报告;
  (三)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四)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和配合中省驻铜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地方政府与中省驻铜金融监管机构的业务联系,做好融资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
  (八)指导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服务网络。加快推进耀州新华、印台恒通村镇银行设立工作。
  (二)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全面实施铜川“金惠工程”,在农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与培训。
  (三)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机制,努力扩大承保规模,为农业农村发展保驾护航。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健全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理赔服务质量。  
  (四)做大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银企对接平台功能,优化信贷结构,建立多元化融资结构,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尤其是重点项目、小微企业、“三农”的支持力度。
  (五)大力开展金融改革与创新。建立铜川市金融服务平台,集聚企业(项目)、金融政策以及服务等信息,促进优质经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按时对一元民生保险进行续保。
  (六)加大地方性金融机构监管力度。完善中介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第三方独立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金融业综合统计分析制度。
  (七)深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组织开展2015年铜川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八)确保金融安全稳定。对非法集资等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体系,排查化解各类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九)加大金融工作宣传力度。切实创新金融工作宣传方式,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铜川金融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部门编制和人员情况
  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编制6人,行政机关,截止2014年12月底,实有人数6人,在职6人,2014年末实有固定资产26.464万元。
  四、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5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收入预算75.8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8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类支出37.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5万元(融资监管,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普惠金融宣传及网站建设维护。)基本支出比去年略有增加,为两位新录公务员转正定级增加工资,项目支出与去年持平。
  (二)下属事业单位情况
  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014年末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5人,在职5人,年末实有固定资产2.85万元;收入预算36.9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9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类支出26.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金融服务平台宣传及维护)。各项收支与去年持平。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含下属事业单位)    
     2、一般预算财政支出表(含下属事业单位)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