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物价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7-01 09: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价格管理办法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听证会。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有关商品价格、收费的争议和纠纷。
  5、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全市价格鉴证、认证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7、组织开展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8、指导区县物价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价格调控政策
  1、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经济和价格运行,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警,提高价格监测实时性、有效性。坚持做好价格形势分析,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中及时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精准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2、切实落实好价格调控预案。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见事、快行动。高度关注猪粮比价变动情况,执行好生猪价格调控预案。
  3、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积极发挥其在稳定“米袋子”、“菜篮子”商品价格、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4、落实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二)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5、放开一批已形成竞争的服务价格。按照中、省“下放一批、取消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进一步放开一些中介服务价格,降低一些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6、深化水价改革。继续做好我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落实国家和省上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政策。
  7、深化电价改革。配合国家和省上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上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
  8、深化气价改革。按照省上统一部署,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意见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9、深化环保价费改革。落实中省电解铝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适时将这一政策延伸到电石、水泥等行业。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并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
  10、推进公路客运价格改革。依据省上统一政策,放开具有充分竞争条件的公路客运价格。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适时调整公路客运价格。落实简化客运车型分类,取消运价加成和节假日上浮政策。
  (三)着力解决民生价费问题
  11、强化教育医疗价格管理。认真落实公办高中“三限”政策,从严控制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价格,严厉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2、加强住房价格监管。做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上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查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将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规定。
  13、按照中省要求规范电信、景区、电视收视价格管理,落实相关价格政策。
  (四)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14、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涉农、涉企、物业、商业银行等行业价费检查力度,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促进农业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对石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环保等资源环境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5、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学习市场网格化监管经验,提高监管效率。配合省上做好反价格垄断工作。针对市场上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星级宾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宾馆酒店,以及汽车销售4S店等行业和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快递等新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价格动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开展“明码实价示范街”、“明码实价示范点”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收费动态监管系统。
  16、加快价格举报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和要求建成市、区县与国家、省四级联网、统一联动、公开透明的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
  (五)全面加强价格基础工作
  17、大力推进价格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完善价格监管制度的意见》和有关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一系列法规。继续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办理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18、做好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严格执行分行业成本监审定额标准,为科学合理定价提供准确依据。
  19、抓好价格认证工作。开展涉案、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拓宽价格认证工作领域。
  20、加大重大价格问题理论研究力度。充分借助价格协会,按照我局重点价格调研课题要求,在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格监管、价格服务等方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
  21、强化价格宣传引导。将宣传引导方案与价格改革方案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综合采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专题宣传等多种措施。加强系统联动,妥善应对突发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反腐倡廉、政风行风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物价系统建设,加大物价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物价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单位基本情况
  铜川市物价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行政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司机编制1名,现实有人员1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经费的收支执行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止2013年末实有固定资产56.96万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市价格认证中心编制15名,实有人员1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4年度市物价局机关收入预算174.3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9万元,非税收入80.00万元。收入预算比2013年度的162.71万元增加了11.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59万元较上年增加6.28万元;公用经费16.80万元较上年增加0.4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82.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新增人员及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二是工伤人员增加护理费用,三是开展的专项业务活动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度市物价局机关支出预算17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401款)92.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010408款)82.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安排的各项价格管理等任务的业务经费,其中日常价格监测经费2.00万元,收费许可证审验换证工作经费10.00万元,涉案财物鉴定工作经费10.00万元,“12358”价格举报管理系统经费25.00万元,成本监审工作经费10.00万元,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经费10.00万元,物价管理培训工作经费15万元。基本支出比2013年的85.71万元增加了6.68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工伤护理费增加;项目支出比2013年的77.00万元增加了5.00万元,主要由于今年将安排多项价格改革任务、开展多个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因此专项业务费用增加。
  (三)下属单位情况
  2014年度收入预算105.74万元,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2010401款)收入,收入预算比2013年度的112.61万元减少了6.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底办理退休1人,相应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2014年度支出预算105.7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2010401款),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截止2013年末实有固定资产80.88万元。

 

铜川市物价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4.39

  一、基本支出

 92.39

  二、非税收入

80.00

    1、工资福利支出

 60.1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41

    罚没收入

 

    3、日常公用经费

 16.8

  其他收入

 

  其中:①公务接待费

  2.00  

 

 

     ②车辆运行费用

 8.00

 

 

     ③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项目支出

   82.00

 

 

    其中:车辆购置费用

 

  本年收入合计

174.39

  本年支出合计

  174.39

 

铜川市物价局(部门)2014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备 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    计

  94.39

   92.39

2.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4.39

   92.39

2.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94.39

   92.39

2.00 

 

  2010401

  行政运行

   92.39

  92.39

  

 

    2010408

物价管理

    2.00

 

2.00

 价格监测专项

 

 

 

 

 

 

 

 


网络编辑:杭启宇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