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人力资源、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办理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手续。
(六)依照组织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
(七)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组织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八)综合管理行政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和推荐的人选,指导、协调、规范行政机关奖励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表彰工作。
(九)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一)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我市实施意见。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铜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来铜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铜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交流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八)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在新区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黄堡工业园区建设困难企业职工再就业综合示范基地,在照金镇建设农民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
(二)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社保扩面提标工作,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50元。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加强与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的沟通对接,力争在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上取得新的突破。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人事宏观管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负增长、零增长的要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做好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坚持“凡进必考”,推进依法考录,提高考录科学化水平。继续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招录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升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
(六)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认真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及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促进职工工资性收入增长。
(七)积极构建合谐劳动关系。实现1.4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高温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综合治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部门所属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费管理的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数4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人数46名。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调解仲裁科(仲裁院)、公务员综合管理科、公务员考核培训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工资福利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铜川市就业保障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铜川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6个科室。直属单位10个,铜川市就业管理局(正县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正县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正县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县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技工学校(正县级建制)为事业管理单位、铜川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副县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县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正科级建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预算总额为580.14万元。基本支出33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44万元,公用经费69.7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其中非税安排项目支出110万元)。
(一)收入情况
2014年预算总额为58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44万元,公用经费69.7万元;专项经费24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较,增加1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两名;公用经费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拨减少公务用车1辆及压缩综合办公经费;专项经费增加98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加大公务员能力素质的培训力度,培训费用增加75万元,非税收入增加2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资格考试专项工作经费。
(二)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情况为580.14万元。
1、基本支出335.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9.70万元。
2、项目支出总计245万元。项目支出由业务专项经费和非税资金安排构成。业务专项经费135万元。用于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公务员招考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及公务员培训工作。非税收入安排专项经费110万元。用于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经费、振兴计划招聘及奖励专项工作经费、职业资格考试专项工作经费。
(三)局属单位预算情况:
预算总额10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06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2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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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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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70.14
|
一、基本支出
|
335.14
|
二、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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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1、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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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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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10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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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5
|
罚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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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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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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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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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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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辆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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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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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因公出国(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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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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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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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车辆购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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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5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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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580.14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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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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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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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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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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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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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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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470.14
|
335.14
|
13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70.14
|
335.14
|
135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70.14
|
335.14
|
135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470.14
|
335.14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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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公务员招考工作、公务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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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杭启宇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