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司法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铜川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15: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

  (四)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督查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

  (十一)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铜川市司法局

  (2)参公单位1个:铜川市法律援助中心

  (3)事业单位1个:铜川市公证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131.38

一、基本支出

13

500.89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工资福利支出

14

251.72

三、事业收入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30.46

四、经营收入

4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218.7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六、其他收入

6

29.48

二、项目支出

18

24.37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1160.86

本年支出合计

21

525.2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144.97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780.57

收入合计

12

1305.83

支出合计

24

1305.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6)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504.76

490.97

13.79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6

9.6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9.6

9.6

 

201009

公务员考核

9.6

9.6

 

204

公共安全

491.65

477.86

13.79

20406

司法

491.65

477.86

13.79

2040601

行政运行

235.33

235.33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34.59

34.59

 

2040605

普法宣传

52

52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3

9.21

13.79

2040607

法律援助

45.5

45.5

 

2040650

事业运行

42.88

42.88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58.35

58.3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1

3.51

 

21005

医疗保障

3.51

3.5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99

2.99

 

2011502

事业单位医疗

0.52

0.52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504.76

490.97

13.7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48.68

248.68

 

30101

基本工资

89.50

89.50

 

30102

津贴补贴

107.31

107.31

 

30103

奖金

26.06

26.06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8.11

18.11

 

30106

伙食补助费

1.29

1.2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41

6.4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4.37

211.85

12.52

30201

办公费

20.68

18.52

2.16

30202

印刷费

19.69

16.28

3.41

30204

手续费

0.02

0.01

0.01

30207

邮电费

6.08

5.83

0.25

30209

物业管理费

1.81

1.21

0.60

30210

差旅费

17.29

16.70

0.59

30212

维修(护)费

3.49

1.42

2.07

30213

租赁费

5.17

4.27

0.90

30214

会议费

3.70

3.51

0.19

30215

培训费

19.25

19.25

 

30216

公务接待费

0.06

 

0.06

30220

劳务费

9.69

9.43

0.26

30221

委托业务费

68.25

67.21

1.04

30222

工会经费

4.03

4.03

 

30233

福利费

5.09

5.09

 

30224

公车运行维护费

28.62

28.6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45

10.47

0.9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44

30.44

 

30305

生活补助

2.79

2.79

 

30311

住房公积金

25.64

25.64

 

30313

购房补贴

2

2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1

0.01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27

 

1.2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27

 

1.27

 


  4.“三公”经费支出表

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

购置

合计

28.68

0

28.62

28.62

0

0.06

3.70

19.25

  补充资料:

  1.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执法执勤、特种用车保有量3辆(3辆公务用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于2015年6月移交市车改办。)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5年度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日常接待。

  三、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160.8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31.38万元,其他收入29.48万元。

  2.支出总计525.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71万元。

  (2)项目支出24.37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780.57万元(含在建工程)。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7万元,项目支出13.7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人力资源事务”经费支出9.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2)“司法”经费支出491.6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77.86万元,项目支出13.79万元。

  (3)“医疗保障”经费支出3.5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48.6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4.3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11.85万元,项目支出12.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28.62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车运行维护费28.6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特种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

  4.会议费3.70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会议支出。

  5.培训费19.2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人员培训支出。

铜川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5日


  

  附件: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变动说明
     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填报表


网络编辑:杭启宇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