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11-10 11: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

  3.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4.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负责执行本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5.受理本院终审和下级人民法院复查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6.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确的案件指定管辖。

  7.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解答下级法院请示的有关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10.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11.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协助市上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和全市法院法警警衔评授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2.检查和监督本院及下级法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13.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及“两庭”建设工作。

  14.负责法警管理工作。

  15.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1个: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106.7

一、基本支出

13 1159.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工资福利支出

14 832.5

  三、事业收入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47.9

  四、经营收入

4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279.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0

  六、其他收入

6 128.1

二、项目支出

18 1109.6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2234.8   本年支出合计 21 2269.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27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235.7
收入合计 12 2504.8 支出合计 24 2504.8

  注:本表反映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6)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269.1 1159.5 1109.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6 35.6 29
201110

人力资源事务

35.6 35.6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35.6 35.6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29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2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26.5 1074 100.6
20405

法院

2026.5 1074 100.6
2040501

行政运行

934.2 934.2  
2040506

两庭建设

50   5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42.3 140 956.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5 40.5  
20808

抚恤

40.5 40.5  
2080802

伤残抚恤

2.4 2.4  
2080801

死亡抚恤

38.1 38.1  
21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9.38 9.38  
21005

医疗保障

9.38 9.3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9.38 9.38  
229

其他支出

74.1   74.1
22999

其他支出

74.1   74.1
2299901

其他支出

74.1   74.1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269.1 1159.5 1109.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32.5 832.5  

30101

基本工资

422.8 422.8  

30102

津贴补贴

301.0 301.0  

30103

奖金

61.8 61.8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47.0 47.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66.2 279.2 387.0

30201

办公费

44.9 44.9  

30202

印刷费

3.4 3.4  

30204

手续费

0 0  

30205

水费

4.9 4.9  

30206

电费

23.2 23.2  

30207

邮电费

7.3 7.3  

30208

取暖费

31.4 31.4  

30209

物业管理费

8.0 8.0  

30211

差旅费

50.6   50.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4.5 4.5  

30213

维修(护)费用

1.6 1.6  

30214

租赁费

19.1 19.1  

30215

会议费

0.29 0.29  

30216

培训费

10.3   10.3

30217

公务接待费

0.4 0.4  

30224

被装购置费

20.1 20.1  

30226

劳务费

243.8   243.8

30227

委托业务费

19.3 0.1 19.2

30228

工会经费

16.5 16.5  

30229

福利费

2.5 2.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7   43.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5 45.6 19.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9 47.9  

30304

抚恤金

40.5 40.5  

30305

生活补助

0.9 0.9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 6.5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22.6   722.6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299.7   299.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26   22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43.3   143.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11.1   11.1



  4.“三公”经费支出表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合计 48.6 4.5 43.7 43.7 0 0.4 0.29 10.3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组织出国(境)团组;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公务接待累计26人。

  三、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34.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6.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28.1万元,为四创办考核奖金、基建债务化解资金、社会保险补贴、非本级部门财政拨入的司法救助、办案补助以及中省自定采购装备资金等。

  2.支出总计226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2.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2万元。

  (2)项目支出1109.6万元,主要用于“两庭”建设、案件审判、司法救助、装备采购等项目支出。

  (3)年末结余235.7万元,主要是因为中省装备资金年末下达,本年度未来得及实施采购。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5万元,项目支出1109.6万元。全部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4年度我单位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公务员考核科目支出35.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29万元,法院公共安全科目支出208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支出934.2万元、其他法院科目支出1096.3万元、两庭建设科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死亡抚恤科目支出40.5万元,医疗卫生保障科目支出9.38万元,其他支出科目支出74.1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14年度我单位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83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22.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01万元、资金支出6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4.9万元、印刷费支出3.4万元、手续费支出0万元、水费支出4.9万元、电费支出23.2万元、邮电费支出7.3万元、取暖费支出31.4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8.0万元、差旅费支出5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4.5万元、维修(护)费用支出1.6万元、租赁费支出19.1万元、会议费支出0.29万元、培训费支出1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21.0万元、劳务费支出243.8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9.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6.5万元、福利费支出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9万元(其中抚恤金支出40.5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2.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29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2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14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4.5万元,主要用于考察立案审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专题交流任务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7万元。主要用于新购公务用车支出0万元,2015年末,我院共有公务车12辆,共支出运行维护费43.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宣传、司法救助等工作所发生的车辆加油、过桥、维修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考察、交流等来访人员。

  4.会议费0.29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支出。

  5.培训费10.3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培训支出。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日

  

  附件: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决算公开变动说明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填报表


网络编辑:杭启宇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