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11-10 11: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铜川市检察院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2、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年度工作任务:2015年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服务转型发展为主线,认真践行“五大发展” 理念,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实现“转型铜川、富裕铜川、美丽铜川、健康铜川”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2015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615.19 一、基本支出 13 1130.7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工资福利支出 14  
三、事业收入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四、经营收入 4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六、其他收入 6 299.57 二、项目支出 18 445.52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1914.76 本年支出合计 21 1576.2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779.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1117.8
收入合计 12 2694.06 支出合计 24 2694.06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6)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108.59 921.75 186.84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37 37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 3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6 10.66  
2040401 行政运行 732.52 732.5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88.09 118.07 70.02
2080801 死亡抚恤 12.18 12.1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8.32 8.32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116.82   116.82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108.59 921.75 186.8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67.94 667.94  
30101 基本工资 410.87 410.87  
30102 津贴补贴 237.92 237.92  
30103 奖 金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15 19.1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03 121.03  
30201 办公费 22.68 22.68  
30202 印刷费 4.34 4.34  
30205 水 费 4.58 4.58  
30206 电 费 17.64 17.64  
30207 邮电费 7.97 7.97  
30211 差旅费 30.77 30.77  
30214 租赁费 0.6 0.6  
30215 会议费 0.32 0.32  
30216 培训费 3.67 3.67  
30217 公务接待费 0.33 0.33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9.73 9.73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费 5.53 5.53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7 1.17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32.78 132.78  
30305 生活补助 30.08 30.08  
30306 救 济 费 10.66 10.66  
30307 医 疗 费 9.36 9.36  
30309 奖 励 金 52.63 52.63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87 17.87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30903 基础设施建设 70.02   70.02
30906 大型修缮 116.82   116.82

 

 

  4.“三公”经费支出表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培训费
小 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40.21 36.22 0 35.24 35.24 0 0.98 0.32 3.67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组织出国(境)团组;也没有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 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41 批次,公务接待累计315 人。
  三、铜川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914.7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15.19万元,其他收入299.57万元。
  2.支出总计1576.26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113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2.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2.26万元。
  (2)项目支出445.52万元,包括:专用设备购置140.6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0.02万元,大型修缮116.8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8.0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1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75.83,项目支出结转141.9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5.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收入1498.37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16.82万元。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8.59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92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2.78万元。)
  (2)项目支出186.8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0.02万元,大型修缮 116.8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8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29.7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41.98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8.59万元。
  (2)基本支出921.75万元。其中:公务员考核支出37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支出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6万元,行政运行732.52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18.07万元,死亡抚恤12.18万元,医疗保障8.32万元。
  (3)项目支出186.84万元。其中:其他检察支出70.02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16.82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8.59万元。
  (2)基本支出92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7.94(其中:基本工资410.87万元,津贴补贴237.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03万元(其中:办公费22.68万元,印刷费4.34万元,水费4.58万元,电费17.64万元,邮电费7.97万元,差旅费30.77万元,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3.67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9.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7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0.08万元,救济费10.66万元,医疗费9.36万元,奖励金52.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7万元)。
  (3)项目支出186.8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0.02万元,大型修缮116.82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支出4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24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3.6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车辆运行、保险及车辆油料费等。
  3.公务接待费 0.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确需的招待支出。
  4. 会议费0.32万元,主要用于举行全市检察业务会议费用开支。
  5.培训费3.6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机关干警参加全市市直机关、省院及高检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的费用开支。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日

  

  附件:铜川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决算公开变动说明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填报表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