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物价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铜川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6-11-07 12:0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概况
  铜川市物价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行政机构。
   1、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价格管理办法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听证会。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有关商品价格、收费的争议和纠纷。
  (5)组织开展全市价格鉴证、认证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7)指导区县物价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铜川市物价局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铜川市物价局和铜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均为行政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铜川市物价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52.20

一、基本支出

13  271.27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1、工资福利支出

14  234.00

三、事业收入

3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33.44

四、经营收入

4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3.8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4、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六、其他收入

6  

二、项目支出

18 88.61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352.20

本年支出合计

21   359.8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126.8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119.12
  本年收入合计 12 479.00   本年支出合计 24   479.0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物价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    计 333.25 271.14 62.11
 201 一般公共服务 325.42 268.36 57.0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 12.75 12.75  
2010301 行政运行 12.75 12.75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301.87 244.81 57.06
2010401 行政运行 244.81 244.81  
2010408 物价管理 57.06   57.06
2010499 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 5.05   5.05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10.80 10.80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10.80 10.80  
210 医疗卫生 2.78 2.78  
21005 医疗保障 2.78 2.7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78 2.78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物价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333.25 271.14 62.1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34.00 234.00  
  30101 基本工资 97.37 97.37  
  30102   津贴补贴 85.88 85.88  
30103 奖金 33.03 33.03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7.72 17.7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3.33 3.70 59.63
30201 办公费 3.08 0.58 2.50
30202 印刷费 0.86   0.86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7 邮电费 0.62   0.62
30208 取暖费 2.25   2.25
30209 物业管理费 0.67   0.67
30211 差旅费 12.39   12.39
30213 维修(护)费 1.50   1.50
30214 租赁费 0.68   0.68
30215 会议费 0.74   0.74
30216 培训费 1.39   1.39
30217 公务接待费 0.50   0.50
30218 专用材料费 5.27   5.27
30226 劳务费 13.76   13.76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11   5.1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8.90 3.12 5.78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61   5.6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44 33.44  
30305 生活补助 3.75 3.75  
30307 医疗费 1.07 1.07  
30309 奖励费 0.04 0.04  
30311 住房公积金 25.39 25.39  
30313 购房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9 3.19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2.48   2.48
31002 办公设备 2.48   2.48



  4、“三公”经费支出表

铜川市物价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合计 5.61 0 5.11 5.11 0 0.50 0.74 1.39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务接待11批次,累计36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79.00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2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6.8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资金等。
   2.支出总计479.0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1.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88.6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全市价格管理和价格价格监督重点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9.1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下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14万元,项目支出57.06万元。总支出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2010301款行政运行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基本运行支出。
   (2)2010401款行政运行支出244.8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工资、津补贴及基本运行支出。
   (3)2010408款物价管理支出57.0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物价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4)2011009款公务员考核支出10.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上年度目标考核奖励支出。
   (5)2011501款行政单位医疗2.78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我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23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含补发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帮扶对象困难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三)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7.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
   2.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及区县工作交流58批次发生的的食宿费等。
   3.会议费0.74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价格听证会以及全市物价系统业务工作会议支出。
   4.培训费1.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经济理论、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培训等支出。

铜川市物价局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铜川市物价局2015年决算公开变动说明
      铜川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填报表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