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系统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5-12-11 1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铜川市民政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铜川市民政局(铜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负责全市社会行政事务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3)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6)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7)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8)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9)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整工作,承担市际和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10)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11)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工作。(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3)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省市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民政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部门2014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⑴行政单位1个:市民政局机关,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⑵事业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包括市低保局、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市殡葬管理处。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550.41

一、基本支出

13

2145.87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工资福利支出

14

680.31

三、事业收入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486.82

四、经营收入

4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978.7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六、其他收入

6

824.66

二、项目支出

18

1289.12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4375.07

本年支出合计

21

3434.9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21.02

结余分配

22

36.63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3336.79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4261.26

收入合计

12

7732.88

支出合计

24

7732.88

  注:本表反映民政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6)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481.43

1778.55

702.8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00

14.0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14.00

14.00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14.00

1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52.00

1719.12

532.88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500.20

500.20

 

2080201

  行政运行

293.45

293.45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1.41

11.41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95.34

195.34

 

20808

抚恤

101.55

12.72

88.83

2080801

  死亡抚恤

12.72

12.72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88.83

 

88.83

20809

退役安置

345.53

345.53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233.72

233.72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81.81

81.81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30.00

30.00

 

20810

社会福利

1130.79

781.49

349.30

2081001

  儿童福利

34.87

34.87

 

2081002

  老年福利

354.41

179.40

175.01

2081004

  殡葬

471.27

299.43

171.84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18.83

218.83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51.41

48.96

2.45

20813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160.67

73.94

86.73

208130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60.67

73.94

86.73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8

 

8

2081599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8

 

8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6

5.24

0.02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6

5.24

0.0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43

45.43

 

21005

 医疗保障 

45.43

45.4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86

2.86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9.57

9.57

 

210050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3.00

33.00

 

229

其他支出

170.00

 

170.00

22999

 其他支出

170.00

 

17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170.00

 

170.00

  3.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481.43

1778.55

702.88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80.31

680.31

 

30101

基本工资

280.08

280.08

 

30102

 津贴补贴

210.17

210.17

 

30103

 奖金

44.54

44.54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68.88

68.88

 

30106

 伙食补助费

6.13

6.1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0.51

70.5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2.22

646.05

406.17

30201

办公费

30.42

23.39

7.03

30202

 印刷费

3.43

3.43

 

30204

 手续费

0.34

0.34

 

30205

 水费

6.27

6.27

 

30206

电费

27.06

27.06

 

30207

 邮电费

10.74

9.76

0.98

30208

 取暖费

6.72

6.72

 

30211

差旅费

22.40

21.31

1.09

30213

 维修(护)费

90.40

90.40

 

30214

 租赁费

2.18

2.18

 

30216

培训费

3.10

3.04

0.06

30217

 公务接待费

6.18

6.18

 

30218

 专用材料费

14.52

14.52

 

30225

 专用燃料费

28.91

28.91

 

30226

 劳务费

52.76

47.44

5.32

30227

委托业务费

644.92

270.76

374.16

30228

 工会经费

3.60

3.60

 

30229

福利费

8.54

8.5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56

38.00

2.5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72

1.7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7.45

32.48

14.9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1.62

452.19

79.43

30302

 退休费

222.66

222.66

 

30304

 抚恤金

17.41

17.41

 

30305

 生活补助

9.42

6.57

2.85

30306

 救济费

59.93

59.93

 

30307

 医疗费

149.80

85.21

64.59

30309

 奖励金

11.46

11.46

 

30311

 住房公积金

46.88

46.8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06

2.07

11.99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217.28

 

217.2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43.00

 

43.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4.28

 

174.28

  4.“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

公务用
车购置

合计

46.74

0

40.56

40.56

0

6.18

0

3.10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 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86批次,公务接待累计829人。
  三、民政部门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732.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50.41万元。
  (2)其他收入824.66万元。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02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3336.79万元(含结余分配4.6万元)。
  2、支出总计7732.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4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8.74万元。
  (2)项目支出1289.12万元,包括民政管理事务225.5万元、抚恤168.83万元、社会福利359.30万元、其他城市救助86.73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2万元、其他支出440.74万元。
  (3)结余分配36.63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4261.26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55万元,项目支出702.88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务员考核14万元、行政运行293.46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1.41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5.34万元、死亡抚恤12.7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8.83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33.7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81.81万元、其他退役安置30万元、儿童福利34.87万元、老年福利354.41万元、殡葬471.2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18.83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51.4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60.67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5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万元、其他支出170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7.2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0.56万元),公务接待费6.1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系统开展全市救灾、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及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区划地名管理等专项业务的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料、过桥、过路、停车、维修、保险等费用。
  2、公务接待费6.1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民政及相关部门项目检查指导、业务交流、专题调研、工作汇报等来访人员。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3.1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培训支出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