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03 16:2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铜川市民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铜川市民政局(铜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负责全市社会行政事务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3)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6)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7)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8)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9)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整工作,承担市际和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10)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11)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工作。(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3)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省市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铜川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和职能部门,加挂铜川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牌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救灾科、优抚安置科等10个科室以。机关行政编制23名(含市民族宗教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实有人数23人。
直属事业单位7个,均为独立法人,其中:副县级单位2个,即市低保局、市殡葬管理处;正科级单位5个,即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市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市救助管理站。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民生项目建设。一是建成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21个。二是建成并投入使用2个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9个、农村幸福院36个,市老年服务中心完成投资6230万元,印台区养护院开工建设,王益区福居养护院正在办理建设手续。三是建成市大同公益性公墓主体,完成投资780万元。
  2、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复审排查、信息核对及复核认定工作,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完成了农村五保对象年检及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607户58227人,发放保障金2.06亿元;保障五保对象1365户1430人,发放供养金704.9万元。二是以市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截至12月底,累计实施医疗救助8081人次,支出3062万元。三是全面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发放救助金999.51万元。四是建立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衔接机制,截至12月底,8040户19281名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与扶贫“融合率”达到98.92%;统筹做好贫困大学新生精准资助工作,共资助1034人,发放资金392.93万元。
  3、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下拨冬春救助及自然灾害补助资金500.1万元,调拨救灾棉被、棉衣裤6200床(套),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8万人次。二是开展了“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成功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国家级2个。三是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共投保11226户,保费22.45万元,较2015年增长5506户。
  4、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工作。一是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297户老人提供政府援助养老服务5.7万小时,支付服务费90.8万元;投入15.02万元,为222个养老服务机构购买了责任保险。二是拨付123.6万元,保障了106名孤儿及112名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举办了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培训报告会,购买慈善法单行本500本、问答100本,分发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单位;首个“中华慈善日”开展了铜川市贯彻实施慈善法主题宣传活动,支持30万元用于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四是销售福利彩票2亿元。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以两办名义印发了《铜川市加强城镇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城乡社区推行说事日制度试点工作,全市61个板块型社区建立了协商机构、协商目录、协商主体登记册和协商工作制度,并定期开展协商活动。二是全面推进“四社联动”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意见》,重点指导王益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成立了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303人参加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考试,全市已有169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73个,注册登记社区志愿组织1024个、社区志愿者4.2万余名,基本达到城镇社区常住人口的10%。三是完成了68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任务,下达省市社区工作经费、“两委”成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1896万元;开展了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了10个示范单位、10名先进个人。四是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铜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会同7部门制定了《铜川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会同市纪委等部门开展了3次大检查,推动了农村和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五是重点推进问题整改和规范化达标。印发了《铜川市关于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下达项目资金270万元支持5个城镇社区和5个村级活动场所达标工作,指导组织不健全的8个村委会和5个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问题整改。
  6、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开展了“春节”“八一”双拥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54.4万元。二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医疗补助资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213.48万元;全面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救助59人次、补助医疗资金18.1万元;成功承办了9?30烈士公祭活动。三是组织210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发放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谋职业金等共890.92万元。四是召开了全市军休干部“庆八一”座谈会,组织42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免费体检,并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定期增资等。
  7、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一是推进市本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了全覆盖,组建党总支1个、党支部83个,选派党建指导员28个,覆盖社会组织35个,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100%,党组织组建率83%。二是依法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4个,完成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即报即检”67个、“集中年检”21个,年检率93%、合格率91%。三是联合市扶贫局印发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85个社会组织建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扶贫工作方案,各社会组织发挥自身技术、人才、资源等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贫工作。
  8、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一是稳步推进镇村综合改革,完成了184个村的撤并任务。二是完成了耀州印台线县界联检及铜咸线市界联检工作。三是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共采集词条10028条,采集多媒体信息7448条,多媒体匹配率达82%,图库匹配率92%,工作图标注已完成75%的工作任务。
  9、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了“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活动;清明节、农历“十一”祭祀期间,免费送鲜花5万枝,设立29个社区公祭点、集中祭祀点引导群众文明焚烧;发放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资金7.74万元,救助75人。二是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661名。三是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基本完成,共排查出2218人;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对六类重点对象开展帮扶工作;支持市关工办资金2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四是完成了全市困境儿童分类摸底排查工作,核查上报445人;制定了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试点方案和未成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铜川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已接站介入监护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7名;筹集5万元,面向65名家庭贫困困境儿童开展了“衣童暖冬”和“寒冬送暖”活动。
  10、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表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12名,上报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二是重大节日期间开展5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大检查以及生鲜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未发现问题。三是开展了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评选推荐先进集体1个、个人1名。
  11、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一是开展“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帮贫解困促发展”行动,为包抓的大同路社区协调150万元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室外活动广场和服务站各1个,协调住建等部门硬化社区道路800平米,安装照明灯3盏。扎实做好扶贫包村工作,建立了干部帮扶工作机制,与10户困难群众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协调争取项目建设资金15万元、体育器材1套(10件);举办了3期核桃实用技术培训班,实施核桃品种嫁接改良50余亩,涉及群众42户;为小豆村二组建成了健身文化活动广场;完成了自来水入户管网改造,为110户群众安装了计量式插卡式水表。二是完成民政系统深化改革任务。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19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镇村综合改革任务,撤并184个村;全面实施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划分网格832个,落实网格员1265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促进社区治理改革;建立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衔接机制,低保与扶贫“融合率”达到97.67%,实现了农村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标准为3015元。
  12、民政综合能力建设。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二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搞好精神文明和平安建设。四是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五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民政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部门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市民政局机关,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2、事业单位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包括市低保局、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市殡葬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49.51万元,较上年增加3541.79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47.34万元,比上年增加3804.73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引起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4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0.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01.99万元;其他收入1759.1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4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56万元、项目支出6346.78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90.37万元,较上年增加3234.48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4328.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引起项目支出增加。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81万元,项目支出3565.53万元,较上年增加1953.81万元,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5.3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公务员考核20.3万元、宗教事务5万元、组织事务0.6万元、教育支出2.51万元、民政管理事务878.1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92万元、抚恤213.5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534.71万元、社会福利1853.40万元、临时救助301.43万元、其他生活救助23.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12万元、医疗保障29.31万元、金融支出330万元、其他支出4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9.8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工作需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1.45万元。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9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2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0.35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公务用车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公务接待累计50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3.28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缩减培训各项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缩减培训各项费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101.99万元,支出2375.16万元。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0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431.83万元,其中:货物3.25万元、工程390.85万元、服务37.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是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金项目。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经市财政局考核,综合评价得分为82.5分,达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铜川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1日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