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6-06-24 14: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6月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零售药店开展飞行检查(即采取不打招呼临时确定被检查企业)。经现场检查,有4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收回GSP认证证书。
  本轮飞行检查涉及新区和宜君县6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执业药师营业时间不在岗、外出时未摆放提示语并停售处方药,企业未按规定实施计算机管理,企业留存的供货企业资质档案、销售人员证明文件不全,购进药品时不能索取正式发票,销售药品时不能开具销售凭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不规范,企业未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局在飞行检查情况通报会上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规定,宣布了对宜君县回春堂大药房、铜川老百姓医药有限公司祝康大药房第八店、铜川市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区第八分店、铜川市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君第三十九分店4家药品零售企业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停业7天进行整改;对铜川新区怡康医药店、铜川新益医药有限公司正阳店2家企业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将成为常态。他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持续不间断地开展飞行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惩并降低其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予以公告,促进药品市场不断规范,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网络编辑:段东方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