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新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8-25 15: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45号)精神,现将重新核定后的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1、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160元。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80元。
  2、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取相应考试费。
  3、以上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因科目二、科目三补考仍不合格,按规定重新申请考试的,考试费按相应科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再收费。
  4、机动车驾驶人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被注销但依据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的,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收取。

网络编辑:杭启宇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