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来源:省人事厅 发布时间:2014-03-20 10: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人才交流服务费

 

 

发改价格[2012]3882号

行政性

 

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

 

 

 

收费截止2015年12月31日

 

1.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

10

元/人月

 

 

 

2.民办、外资、乡镇企业委托保存人事档案

12

元/人月

 

 

 

3.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

3

元/人月

 

 

职称评审

 

 

陕价费调发[2001]67号

事业性

 

 

陕价行函[2006]230号

 

高级

400

元/人

 

 

 

中级

200

元/人

 

 

 

初级

100

元/人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