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收到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关于协查西安吉的堡少儿英语培训学校<收费许可证>的函》。该公司提供的西安吉的堡少儿英语培训学校《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经我局认真核对后确认为假证。经核查,西安吉的堡少儿英语培训学校从未到我局申办过《收费许可证》,我局也从未给该校核发过《收费许可证》。
请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对《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防止个别单位使用不规范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办理和使用《收费许可证》,不得涂改、伪造和转借《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交费时应认真核对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对未亮证收费或借用其它单位《收费许可证》收费的可直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并谨慎与这些单位合作,以防上当受骗。
陕西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