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超标因子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备注 |
1 | 铜川市耀州区 | 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烟尘 | 1.分别作出经济处罚20万元和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根据排污费征费系统核定其一季度超标排污费34.08万元,下发了《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 3.实行停产治理。 | 1.加快石灰石均化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2.在停产期间,加强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维护检修,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 |
氮氧化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