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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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3-28 11: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委属各企业:
  2016年,委属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部署和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抢抓新机遇,适应新常态,深入推进企业重组、资产监管、项目建设等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为了激励先进,在新的一年实现追赶超越,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市国资委决定,授予市庄里陶瓷厂等8个单位为“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考核结果,按照《铜川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类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苦干实干,再创佳绩。市国资委号召,委属国有企业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坚定信心,务实苦干,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铜川市国资委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度国有企业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名单

  1、        市庄里陶瓷厂 
  2、        市食品总公司
  3、        市耐火材料厂
  4、        铜川大兴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5、        市轻化公司
  6、        市外贸公司
  7、        市燃料总公司
  8、        市华海昌隆实业有限公司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吴律